绵阳市公安局安州区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特编制绵阳市公安局安州区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年报》电子版通过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网站(www.anzhou.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绵阳市公安局安州区分局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安州区花镇建安路;联系电话:0816433990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绵阳市公安局安州区分局严格按照《条例》和省、市、区相关文件要求,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和群众关切,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努力保障公民民主权利,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社会发展。一是公开内容丰富。全年主动公开工作动态、公示公告、财政预算、平安安州建设等各类公安工作信息69条,其中公安工作动态52条、机构职能2条、领导简介及分工1条、规划计划1条、公示公告6条、预决算及“三公”经费6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二是公开形式多样。积极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微博、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形式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并通过分局办公室电话,认真受理群众电话申请及接受群众咨询。2021年,我局依托新媒体及相关平台共主动公开信息548条,接受群众电话咨询760余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明确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申请、受理、答复、收费标准等事项,安排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的办理工作,确保依申请公开的严肃性、统一性、时效性。2021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高度重视。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全区公安机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知情权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发布、群众咨询答复等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稳步推进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严格审核。扎实开展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工作,在源头上把好责任关,切实将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固化为公文办理的必经环节。同时,严格遵循“先审查、后发布,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加大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力度,确保做到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三是拓展渠道。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借助微信、微博、反诈小精灵APP等网络互动平台,第一时间发布动态、政策法规、交通治安出行、预警防范等政府信息,进一步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快政府信息的更新频率,提升了信息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绵阳市公安局安州区分局依托绵阳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公开政务信息、行政许可办理结果、便民利民等信息,方便公众查询获取政府信息,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办公室牵头组织警务保障室、交警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等重点警种部门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认真学习《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政策文件,增强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提高信息公开、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能力和水平。主动接受区政务公开部门、上级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对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并完善信息公开审核、发布和保密制度,对已公开的内容进行“回头看”,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准确。2021年,我局按要求参加并通过各项工作考核、社会评议,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315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542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41.13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信息公开时效性还不够强,有时公开信息有延滞现象。

(二)下步工作改进措施。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时限要求,坚持全面真实公开政府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有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相关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