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3-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安县公安局编制了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安县政务网(http://anxian.my.gov.cn)下载,如有疑问请与安县公安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816—4339909。

  一、政府信息公开概述

  2014年,安县公安局认真按照《条例》要求,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民主权利,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体系。县公安局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全县公安机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知情权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县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人员组成,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发布、群众咨询答复等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稳步推进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扎实开展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工作,在源头上把好公开关,切实将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固化为公文办理的必经环节。同时,严格遵循“先审查、后发布,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加大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力度,确保做到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三)拓展载体渠道,不断方便公众获取政府公开信息。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借助微博等新兴网络互动平台,第一时间发布治安动态、政策法规等政府信息,进一步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快政府信息的更新频率,提升了信息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本年度,我局主动公开工作动态、政策解读、平安建设成果、重大案件侦破情况等各类公安工作情况信息88条。

  (二)信息公开形式。今年,我局积极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政务微博、新闻媒体等形式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并通过县局办公室电话,认真受理群众电话申请及接受群众咨询。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本年度,我局没有出现一起因政府信息公开行引发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五、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费用情况

  全年无收费情况。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拓展;二是信息公开形式和便民程度有待进一步完善、提高。

  (二)下步工作改进措施。一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作为重点,加强政策解读、工作推进情况等非公文类、动态性政府信息和公安执法类信息的公开力度。二是优化政府信息的公开形式。通过安县网上公安局、安县公安政务微博进一步拓展公开网络,主动发布与民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政策法规、便民讯息、警情信息和预防犯罪提示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