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2

 绵阳市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川办便函〔2022〕318号)要求,编制绵阳市安州区人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报》电子版通过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网站(www.anzhou.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绵阳市安州区人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中医街3号3楼302室,邮编622650,电话:0816-4336115)。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绵阳市安州区人社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梳理政府信息公开要点,及时公开人社工作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2年,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针对人社系统囊括社保、就业、农民工、人才人事、劳动关系五大服务体系,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0条。其中:机构职能类1条,领导简介及分工类1条,公示公告类96条,财政类信息12条,其他类0条。

(二)依法开展依申请公开。深入学习贯彻《条例》相关要求,积极梳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坚持执行信息三审制度,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合法、合规。2022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条,回复5条,其中,予以公开1条;不予公开4条。其他处理0条,产生行政复议0个,行政诉讼0个。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加强公开的政府信息审核。注重加强对政治错误、措辞不当、信息质量等方面的审核,确保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严格信息录入、审核、公开、报送等程序,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督促和检查。

(四)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安排专人负责。注重加强对不同目录的维护、专业信息的分类、信息发布的质量、信息更新的时效性等方面的核查,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与政府网站、专题专栏信息同源,提高了人社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效增强了办事和服务效率。

(五)建立完善监督保障。明确分工、压实责任,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突出位置,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区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的协调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策解读公开较少。本年度主动公开政策解读较少,公开《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政策的解读说明》一则,但就业创业、农民工服务保障、监察仲裁的政策解读欠缺。二是规范性说法不够严谨。与2021年相比,政府信息公开错误大幅减少,但在一些专业用词上还有整改不到位的情况。三是各版块内容不协调。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存在各版块内容有偏颇的情况。从业务板块来,信息公开集中在就业创业工作上,就信息公开的类型上,多集中在公示公告的既定动作上。

改进情况:一是丰富信息公开内容。针对公开较少的版块着重加大公开力度,协调各版块的信息公开数量。二是加强经办人员培训。针对政务信息公开中存在的高频、易错词语开展集中培训,提升经办人员信息公开能力素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相关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