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安州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特编制绵阳市安州区财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年报》电子版通过安州区政务网(anxian.my.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安州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安州区花荄镇银河大道中段1号,安州区财政局405室;联系电话:0816—4338001)。

  一、概述

  2016年,区财政局严格按照《条例》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在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认真按照《条例》的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全面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一年来,财政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6年,我局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财政信息150余条。

  (一)公开内容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整合为七大类:

  局领导:公开局领导工作分工情况;

  机构设置:公开机构设置、职责范围等组织机构情况;

  部门动态:公开工作动态、重要会议、会议简报等动态信息;

  政策法规:公开财政规范性文件、法规规章及有关财政政策解读。重点公开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的信息以及解读财政相关政策方针;

  行政执法:公开财政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办事公开事项、投诉举报、行政职权目录及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等信息;

  财务预决算:公开有关年度财政收支统计数据、预算报告、决算报告以及专项资金分配情况;

  公告和新闻发布:公开财政相关的公告和新闻发布会信息;

  依申请公开目录及办理情况:公开每季度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以及依申请信息办理情况。

  (二)公开形式

  “绵阳市安州区政务网”、“绵阳市安州区财政局”等门户网站以及LED显示屏、宣传资料等形式及时公开相关政府财政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区财政局将各类政策法规均已公开,2016年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二)申请处理情况

  对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及时按程序跟申请人对接,按时办结。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全年区财政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申诉等事件。

  五、工作人员及收费、减免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区财政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总数为2人,均为兼职。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全年无收费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情况

  全年无减免情况。

  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建议督办工作,选取群众关注度高的代表建议,实行常委会领导牵头重点督办。县第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2件建议均在法定时间内办理完 毕并公开,代表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100%。

  自2016年1月县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以来,共收到委员提案1件,立案1件,提案办结并公开达100%,委员满意率100%;2016年9月区政协二届一次会议以来,共收到委员提案1件,立案1件,截至2017年1月11日提案全部办结并公开,一批涉及发展与民生的提案得到较好的办理和落实,委员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100%。

  七、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不足

  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省、市有关要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需要公开的信息报送及时性上还有待进一步改善和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完善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程序,健全财政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监督和考核机制,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财政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财政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财政信息目录。

  三是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定期组织兼职人员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培训,准确把握《条例》及各级关于财政信息公开相关要求,熟悉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范围和程序,切实提升从业人员业务水平。

  绵阳市安州区财政局 

  2017年3月15日 

  绵阳市安州区财政局办公室 2017年3月15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