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安州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4

安州区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川办便函2022318号要求,编制绵阳市安州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年报电子版通过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anzhou.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安州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安州区花荄镇银河大道东段1号,联系电话:0816-433800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安州区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区相关工作安排,严格按照《2023年绵阳市安州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推动落实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致力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有效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安州区财政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各项要求保质保量落到实处。本年度区财政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53条,其中财政局预决算编制说明6条、收费项目信息12条、工作动态信息54条、公示公告177条、其它政策文件及机构职能等信息4条。并结合财政职能,督促指导各区级部门、乡镇按照统一格式和口径,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及时公开了预决算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区财政局通过公开《安州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畅通线上线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全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财政信息,充分发挥财政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2023年区财政局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申请公开0件,结转办结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0件,总体办结0件,转到下年度办理0件。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而产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区财政局明确由局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牵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日常事务,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政府信息公开严格实行责任股室、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审核“三审”制度和保密审查,所有公开文稿均由局机关承办股室逐级送核、层层把关,对文稿质量不过关的,一律退回重新校正,有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2023年,区财政局未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区财政局根据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调整情况,及时组织修订《安州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政府信息公开联系方式等内容进行更新,做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方式、《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填写要求、受理流程清晰明了。按要求在区本级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和基层政务公开专栏,完成区本级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同时,在政府信息公开页面,主动公开了区财政局机构职能、领导简介及分工、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等内容。

监督保障情况区财政局将信息公开工作同财政工作同部署、同要求、同考核,分别明确了各相关部门、乡镇及各股室具体公开内容。并通过财政专题业务培训会,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业务培训。区财政局结合《2023年绵阳市安州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其它各项要求,就信息公开内容审核要求、公开格式、时间把控等关键内容,在区财政局“金管家”工作群、乡镇财务工作群等进行常态化提醒督促,要求按照时间期限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并做到要素齐全、公开内容完整。同时,要求各股室对归口单位及乡镇财政领域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日常检查;针对预决算信息等重点内容公开情况,组织开展了专项检查,逐一排查问题并要求按照公开标准进行整改。2023年,区财政局依法公开了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收支情况,政府采购信息等重点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 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 年度  办理  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 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 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 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 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财政局主要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方面是个别股室经办人员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意识不强、重视程度不够,没有结合股室工作实际主动公开相关信息,需要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定期进行提醒督促。另一方面是政务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工作动态信息及公示公告公开数量占比相对较高;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有待加强。针对存在的问题,区财政局采取以下措施进行了改进:一是组织细化了信息公开具体工作内容,将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同步加强信息公开业务指导,促进增强责任意识和主动公开意识,确保各类政府信息及时公开。二是组织学习其他部门有关信息公开的先进做法和经验,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完善公开内容。线上每周定期公开政府采购相关信息,满足企业获取政府采购信息需求,线下通过公开栏等渠道进行公开,多渠道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且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