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安州生态环境局2019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 号)和绵阳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关于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 》等相关要求,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的权益为目标,按照“客观真实、注重时效、方便公众、有利监督和依法公开”的原则,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全区环保系统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保障人民群众及时准确掌握涉及切身利益的公众环境信息。按照2019绵阳市安州区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要求,现将2019年环境保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管理责任。局班子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重要的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坚持常抓常议常落实。2019年,安州生态环境局根据本单位工作职能、工作实际,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绵阳市贯彻落实国务院 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绵府办函〔2016〕78 号)文件要求,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二)强化信息公开,抓好专题学习。根据领导干部变动情况,适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公开目录和工作制度,拓展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形式,加强学习培训,拓展公开层面,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得到顺利开展。
(三)规范内容,提高质量。积极推进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深化公开内容,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省级生态乡镇创建、环境监测信息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及时将最新的工作动态向社会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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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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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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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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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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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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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386(行政审批) |
145 |
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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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2(环境质量状况) |
12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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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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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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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316 |
76 |
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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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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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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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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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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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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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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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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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安州生态环境局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关于做好 2019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主动及时公开政务信息。201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在公开的内容方面,对于不涉密的和按规定可以公开的,力求全部公开。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有政策法规、机构职能、环境质量、行政许可、环境监督执法检查情况、通知、公告和环保工作动态等八大类。目前,对外公开的内容有环保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责;空气环境质量状况、环保工作动态;环境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律依据、程序及办理情况;环境保护监督检查情况;污染控制、生态保护情况;行业污染整治文件等。
(三)公开的形式
一是利用安州政务网公开信息。二是在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放置了办事指南等资料,供个人和组织索取查阅。三是建立政务公开栏,将排污收费、环境执法案件处罚、环保财务收支情况等内容上墙公布。四是印制了行政许可事项指南,前来办事的人员可自行索取。五是通过利用LED多媒体显示屏、手机短信、微信平台功能,发布相关环境信息。六是借助新闻媒体、网络、报刊、电视和户外发布平台公开相关信息。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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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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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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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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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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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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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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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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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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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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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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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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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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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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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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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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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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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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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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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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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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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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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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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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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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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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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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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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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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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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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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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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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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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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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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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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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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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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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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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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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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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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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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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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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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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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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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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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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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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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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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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扎实有力,取得实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不够大,个别股室对这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增强;二是股室之间沟通协调程度不够深;三是在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的管理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四是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宣传力度和教育培训还需进一步加强。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从以下四个方面抓好落实:
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组织机构,加强工作力量,细化工作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和培训。召开专题工作会和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班,推动全体干部职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促使广大干部职工认真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是进一步充实、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对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热点、重点问题迅速作出反应,及时将相关内容向社会各界公布。
四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将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与提高政府管理效率和与便民利民相结合,全力打造服务型机关,进一步提高环保部门的公信度和执行力,为加快“建设全省经济生态强区”提供有力环保支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绵阳市安州生态环境局
2019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