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安州生态环境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9

绵阳市安州生态环境局202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绵阳市安州生态环境局2021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主要通过安州政务网全文公开,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11日至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安州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决策部署,严格履行《条例》法定义务,结合职责职能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切,以宣传安州生态文明建设、污染防治攻坚战等工作为重点,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有力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大力提升工作质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管理责任。2021年,局班子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重要的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坚持常抓常议常落实。根据《条例》要求,严格公开透明政府工作基本制度,按照“客观真实、注重时效、方便公众、有利监督和依法公开”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按时公开规范性文件、年度预决算、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信息。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按期公开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等信息,促进全区生态环境系统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保障人民群众及时准确掌握涉及切身利益的公众环境信息。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务信息83条,主动公开信息468条。2021年主动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等政府信息220条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建立依申请公开答复会商机制,规范完善答复意见,不断提升办理质量。2021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积极推进生态环境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深化公开内容,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省级生态乡镇创建、环境监测信息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及时将最新的工作动态向社会公开。二是进一步完善公开目录和工作制度,拓展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形式,加强学习培训,积极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拓展公开层面,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得到顺利开展。三是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由局办公室积极收集各股室的工作信息,经分管领导审核报单位负责人审签后进行政务信息公开,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考核。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充分利用绵阳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今日安州”APP、生态环境领域行业媒体平台等,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五)监管保障。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信息发布审查与处理机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抽查、通报,有力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意识不强,政务公开宣传教育需进一步强化;二是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还有待提高,政务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公开工作机制不够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建设需进一步规范。

2022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省、市年度政务工作要点安排,切实抓好推进落实,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组织机构,加强工作力量,细化工作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坚持聚焦群众关切工作,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重点在拓展公开覆盖面、优化网上公开、提升公开及时性上下功夫。三是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凡是能公开的内容都要公开。四是召开专题工作会和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班,加强环境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培训,提升全局工作人员信息公开责任意识。五是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建设,压实工作责任、规范公开程序,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将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与提高政府管理效率和与便民利民相结合,全力打造服务型机关,踔力聚焦“五个突破”,为加快“建设全省经济生态强区”和打造“一极三地一中心”提供有力生态环境支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绵阳市安州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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