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安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4

绵阳市安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编制绵阳市安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报告主要通过安州政务网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绵阳市安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联系电话08164338158

2020年,区住建局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条例》要求,扎实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规范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年度主动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信息514条,结合住建工作实际,持续规范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层面,积极畅通政府与人民群众互动交流渠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运行顺畅,取得了良好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制作数量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

27/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9

 76/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96

394/减 

0

行政强制

5

 4/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不变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3

         408.4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0

 0

 0

1

(七)总计

1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还不够。主动意识还不够强,还需进一步强化开放性创新思维。二是技术保障力量还不够精,还需引进培养网络技术管理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进一步加强网站管理维护水平。

(二)改进措施

一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发布、监督、考核等工作制度,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方式和程序,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学习教育培训,提高住建干部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水平,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依法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