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川办便函〔2022〕318号)要求,编制《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网站(www.anzhou.gov.cn)下载,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有疑问请联系区政府办公室政务与信息宣传股(地址: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银河大道8号区政府行政大楼206,联系电话:0816—4336027)。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进一步落实《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重点领域重要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绵府办发〔2023〕26号),2023年区政府办公室公开各类政策文件7件,并全部进行多元化解读;主动公开征地拆迁、森林防灭火等公示公告235条;在政府网站共开展7次群众意见征集;开设重大项目建设、义务教育、养老服务等29个重大领域专题专栏。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安州区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较上年有所增加,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20件,其中正常予以公开9件,部分公开5件,无法提供4件,其他处理2件,均严格按照《条例》进行处理。同时对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的格式进行了进一步规范,着重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的质量和时效,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本年度制发了《2023年绵阳市安州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绵安府办函〔2023〕28号)《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的通知》(绵安府办函〔2023〕71号)两份指导性文件,进一步加强了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程度。2023年全年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规章、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均为0条,无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面清理2013—2022年政府文件,梳理57件规范性文件,其中区政府发文19件,区政府办公室发文38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本年度,我办已对政府信息指南进行修订,同时对政府网站进行了改版,结合数字政府、“四个一网”,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积极打造栏目更加清晰、模块更加简洁的政务公开主平台,全面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建设政策文件库,集中展示现行有效政策文件;开设基层政务公开专栏,对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建设一二级事项分类栏目,做到目录与内容一一对应;优化栏目设置,及时更新专栏,深入推进基本信息公开、重大领域信息等网上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3年区政府办公室共组织开展2次僵尸新媒体账号清理行动,清理注销问题账号18个。常态化监管已备案的9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并强化政务新媒体内容发布质量、更新数量等抽检。重新制作公开属性认定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公开信息发布审批单(“三审”责任表),在内容上网发布前严格审核把关。同时已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将此项工作作为重点来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

0

0

0

0

0

2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0

0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0

0

0

0

0

0

2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上网消息发布之前审核情况落实不到位,未按要求完成三审流程,导致存在错敏信息。二是部分政务新媒体在转发国省市重要内容时,经常存在漏发情况。

(二)改进情况

一是重新制作三审表格,进一步规范了三审责任流程,并要求各单位在发布信息前将三审情况表上传至安州区政务公开钉钉群,并安排人员审核。二是通过建立政务新媒体转发台账,安排专人管理,对照清单一一检查核实转发情况,并督促政务新媒体相关责任人完成转发并反馈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相关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