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安州区司法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2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区司法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年报》电子版通过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网站(www.anzhou.gov.cn)全文公开,《年报》中所列的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有疑问请与绵阳市安州区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安州区花荄镇文卫路1号;联系电话:0816—4336179)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创新工作载体,丰富公开形式,优化公开内容,不断增强司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信息公开的需求。

(一)主动公开方面。围绕依法治区、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矛盾纠纷化解、行政监督、行政复议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9条。其中,概况类信息2条;行政复议决定书2条;工作动态130条;执法监督1条;公示公告8条;财务信息6条;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紧紧围绕增强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程序性、公开答复的针对性以及答复的规范性,进一步加大配合信息主动公开的工作力度。并实时更新部门信息公开指南,规范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制定《安州区司法局公开指南》,对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方式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方式、《申请表》填写要求、受理流程等进行了明确,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安州区司法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一年来,区司法局收到1件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申请案。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围绕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目标。由办公室统筹协调,各股室提供材料,提高政务公开时效性。坚持“谁撰写、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按照“股室审核、分管领导审发、办公室保密审查、管理员发布前审验”的“四审”程序依法依规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开展。做强做大“法治安州”信公众号,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工作动态。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2022年,我局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力度,加强重点政务信息管理,信息公开平台主要依托绵阳市安州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及时公布我局工作动态,政策法规、办事指南等,服务方便群众。同时严格按照《条例》明确的重点公开事项,切实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不断拓展公开的渠道,积极推动联系各新闻媒体平台,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五)监督保障方面。建立由局主要领导牵头负责,由分管领导负责落实,局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管理调度的政府信息管理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能够有序、稳步开展。定期对网站安全进行实时监测,不断维护信息公开平台防护能力,保障信息公开网站安全稳定运行。按规定时间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为政务信息公开提供监督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确认违法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存在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得还不够深;二是部分信息在公开的时效、更新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改进;三是政务信息公开渠道、途径、方式和范围还需进一步拓宽。

主要改进情况一是提高认识强化培训。组织干部职工集体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主动参与、积极支持政务公开工作。二是严格公开前置程序,有效提升信息质量。对公开信息内容体例、格式、文字严格把关,强化保密性审查,确保公开内容准确、规范。三是拓宽信息广度、深度,把握公开时效性及时规范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民生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增加政策的透明度、互动性和科学性。

2023年,我局将以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效率,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六、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