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6-04
  今年以来,安县司法局坚持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抓手,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及时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努力实现“透明政府”。

  一、强化领导,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安县司法局始终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提高行政管理水平、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的主渠道,作为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坚持常抓不懈,落实到各项工作中。一是组织健全。成立了由办公室主任任组长的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抓协调和贯彻落实,并指定具体工作人员负责。二是贯彻分管领导责任制。坚持谁分管谁负责,层层抓落实,为全面实施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根本保证。三是建立考核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加强检查督导,把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作为局机关干部年度工作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二、精心组织,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结合工作实际,从职能范围和工作特点出发,对公开的内容进行认真梳理分析,采取主动公开的形式,按照机构信息、公文法规、服务事项等项目向社会公布。一方面规范公开工作。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的进行,对列入公开内容的各类事项进行逐项审核,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明确合法授权依据,区分不同情况向社会或者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对按规定必须保密或经过审核暂不宜公开的事项,也应予以明确。另一方面优化程序,完善环节,明确办事时限,有效提高了办理效率和服务质量,避免了相互推诿扯皮、办理期限过长等问题的发生。

  三、强化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收到实效

  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全局重点工作,修订并完善了多项制度,不断促进政府信息工作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工作规则》,进一步完善局机关建设的各项管理制度。把数字化管理作为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手段。针对部门工作实际,将起草的各类文件、会议纪要等诸多内容分门别类进行归档,并全部实行数字化管理,即保证了资料的连续性又方便了档案管理,更为各项政务、事务公开提供了保障。

  四、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信息公开不够及时,深度广度不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理论学习和专业培养不足。随着全社会对政府信息关注程度提高,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和业务能力的提高,逐步实现政府信息合理、及时、准确、面向全社会公开,使群众及时掌握最新的政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