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安州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川办便函〔2022〕318号)要求,编制绵阳市安州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报告通过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网站(www.anzhou.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绵阳市安州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银河大道8号4楼424室,邮编:622650,联系电话:0816-433612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工信科技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在允许公开的范围内,及时更新、发布工业和科技信息,保障工科系统政务公开质量,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3年,围绕做大做强工业经济、稳增长激励政策措施,省、市、区重点项目实施情况等方面,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条。其中,公开年报信息1条;机关简介类信息3条(机构职能1条,领导简介及分工1条,内设机构、直属单位1条);预算/决算2条;工作动态类信息39条;公示公告类信息10条。

(二)依法开展依申请公开。强化法律意识、协调意识和服务意识,转变依申请公开办理观念。信息发布工作遵循“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的原则,切实抓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年,我局共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回复0条,其中,予以公开0条;不予公开0条。其他处理0条,产生行政复议0个,行政诉讼0个。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存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我局严格按照政信息公开要求,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及保密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坚持做到对所发布的信息由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后再发布,对重点稿件反复校对,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发布有效规范性文件0条。

(四)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修订更新后的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规范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建设,并按要求及时更新和主动公开栏目信息。以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工业、科技领域板块信息,做到及时主动发布,实时动态更新,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保证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准确进行。

(五)建立完善监督保障。确定专职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责任,及时将工作动态、项目建设、政策文件等最新信息及其他符合公开原则的信息及时公开,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建立信息报送、发布工作机制,明确所有需要通过网站发布的信息由具体负责人员初核分管业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定,按照审批程序严格信息发布工作,稳步提升信息发布工作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有些重点项目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二是政策文件解读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解读形式和解读质量需要改进提高。

(二)改进措施。一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项目落地落实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安州区政府网站政府网站进行发布,切实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更好地服务我区工业经济发展。二是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按照“政策制定与解读同步”的原则,及时做好政策性文件及解读的同步发布,严格按照政策解读要求,通过制定背景、起草过程、创新举措等环节深入解读政策文件,提高解读内容质量和可读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且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