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安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及绵阳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现在绵阳市安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布2021年度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年报》电子版通过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网站(www.anzhou.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绵阳市安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安州区文卫路,邮编622650,电话:0816-5103568)。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以服务中心、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立足点,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发布涉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相关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科学有序推进。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止2021年1231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共公开信息51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领导简介及分工1条;内设、直属机构1条;工作动态32条;公示公告3条;执法监督1条;预决算及“三公”经费4条;人事任免3条;行政事业收费1条;其他信息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程序,落实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的办理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标准文本履行答复程序,依法依规、慎重稳妥地对依申请公开予以答复,确保依申请公开的严肃性、统一性、时效性。2021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回复0条,其中,予以公开0条;不予公开0条。其他处理0条,产生行政复议0个,行政诉讼0个。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政府信息审核把关工作,确保不出错、不泄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以安州区门户网站(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网站:www.anzhou.gov.cn)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根据《条例》要求开设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众可以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子栏目,可以向我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老百姓提供了方便、快捷、高效的网上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服务,极大地提高了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效增强了办事和服务效率。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组织认真学习《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绵阳市安州区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结合实际制定下发《绵阳市安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加大工作要点推进完成情况检查督促力度,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二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依据省、市新标准、新要求,对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调整和细化,采取日常检查、重点抽查相结合、定期通报相结合的方式,全力推动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7

行政强制

 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如下问题:一是个别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公开的格式需要进一步规范。

(二)改进措施。一是提高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加大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三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做到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相关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