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安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2

 

    2022年,在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绵阳市安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202212月31日。报告通过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网站(www.anzhou.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绵阳市安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联系(地址: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文卫路,联系电话0816—510356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条例》要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切,大力提升工作质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我局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条例》要求,结合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持续规范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层面,积极畅通人民群众互动交流渠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运行顺畅,取得了良好成效。本年度主动对外发布综合行政执法相关信息,通过“绵阳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9通过日安州安州生活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报道,主动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主体、受理方式、登记内容、审查重点、答复要件、归档材料等事项,规范申请处理工作。依托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填报统计功能,依申请公开工作信息化水平得到提升。今年以来,我局尚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存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坚持把制度建设和落实贯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严格遵守《条例》规定,结合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责任清单》的工作安排,持续优化完善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对公开内容做到严格把关,加强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公开内容规范、标准。本年度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0条、规章0条、行政许可0条、行政处罚24条、行政强制1条,无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他政策性文件0个,对0个文件进行政策解读。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安州区门户网站(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网站:www.anzhou.gov.cn)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我局认真做好城市管理领域、交通运输领域及环卫各类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责任范围内的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共更新各类信息52份(其中公示公告3份、动态48份、其他信息1份)。坚决避免空白栏目等问题的出现,提高政府网站服务水平,保障群众通过网络平台获取信息的权力。

    (五)监督保障。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局落实责任,务求实效,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大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务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同时,认真组织学习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加大工作要点推进完成情况检查力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年度目标考核,全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202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如下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主要以网站主动公开和今日安州、安州生活等微信公众号发布为主,载体有待进一步创新,受众面和影响力有待提升。二是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发布形式有待优化,时效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信息公开的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按照《条例》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责任清单》的规定和政府信息工作工作要求,我局在下一阶段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健全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创新载体、渠道,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深走实,提升影响力。二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专业能力。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总结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细化工作分工,利用多种形式加强政策解读等内容发布,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三是加大《条例》培训强度,确保全局干部职工人人懂条例,人人用条例,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

    六、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相关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