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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关于执行绵阳市 农村居民购房财政补贴及契税补贴的实施方案》解读

来源: 区政府办发布时间:2020-04-09 10:41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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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鼓励支持农村居民进城购房,促进绵阳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切实做好农村居民购买绵阳城区新建商品住房财政补贴及购买城区新建商品住房契税财政补贴申领、发放等工作,根据绵阳市住建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农村居民购买绵阳城区新建商品住房财政补贴实施办法》(绵建局发〔2016〕37号)《绵阳市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契税财政补贴实施办法》(绵建局发〔2015〕139号)文件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方案主要内容

方案分八大部分:一是购房财政补贴的实施,明确购房财政补贴的实施实行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税务局联合工作机制,相关单位各司其职。二是优惠政策、时间范围及标准。契税补贴时间为在2016年5月20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与开发商签订网签合同、且在2022年6月30日前已缴纳购房契税的,标准为所缴纳契税的50%;农村居民购房补贴时间为2016年7月1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具有绵阳市户籍的农村居民在绵阳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每平方米200元的财政补贴,每套住房最高补贴额度不超过2万元。购房时间以商品房网签合同备案时间(即:网签合同编号生成时间)为准。申领期限截至2020年6月30日。三是申请购房补贴所需资料。契税补贴申报资料需提供《绵阳市安州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契税财政补贴申请审核表》、《商品房买卖合同》、契税完税凭证、购房者身份证、购房者提供银行账号;农村购房补贴申报资料需提供《绵阳市安州区农村居民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财政补贴申请审核表》、购房者身份证、购房者户口簿、《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动产登记证或房屋所有权证、购房者提供银行账号。四是申报兑付程序。4条,包括受理、审核、公示、兑付。五是退房处理。主要是针对享受了契税补贴,而未办理权属登记,因特殊原因需退房注销合同的,必须要退回所享受的购房补贴。六是监督检查。七是本实施方案在实施期间,若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调整且内容与本实施方案不一致的,按新规定调整、执行。八是办法的解释权归区住建局、区财政局。

附:《绵阳市安州区执行绵阳市农村居民购房财政补贴及契税补贴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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