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安州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4

绵阳市安州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项目填报问题的解释》(国办公开办函〔2016〕20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要求的通知》(川办便函〔2022〕318号)规定编制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通过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网站(www.anzhou.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绵阳市安州区医疗保障局联系(地址: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中医街3号,联系电话0816—433607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安州区医疗保障局严格按照中央、省、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与要求,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加大机关信息公开力度,不断优化政务服务,履行了机关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职责。

(一)主动公开情况。区医保局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地将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最为密切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医疗救助、违规违约行为曝光等医疗保障重要事项进行审核公开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6其中机关简介类信息2条,公示公告8条,动态类信息43条预算决算类信息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条例》等规定,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流程,要求各股室做好事前沟通、事中研判、事后跟进,积极了解群众诉求,形成专业化答复意见,确保群众能满意。二是畅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渠道。可以通过书面、信函、电子邮箱等方式提交依申请公开申请。2023年,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存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保密制度,规范各项信息公开报送、审核、公开流程,各股室上报信息时,经股长、分管领导、局主要领导审批确定后方可发布。二不断优化信息公开涵盖面,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内容2023年度将医疗救助调整的政策、基金监管违规违约行为等进行公示。

(四)平台建设情况。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政府门户网站工作要求加强平台信息管理,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修订;做好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两个重大民生项目类的信息更新;针对班子成员的变动,分工的调整,及时更新了领导的职务、分管工作、简历等相关信息;将政策及工作动态等信息同时在今日安州进行同步更新,不断扩大群众的政策知晓渠道,不断提升办事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根据人员的调整,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有关人员,明确工作责任;利用周五下午学习会,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行政务公开知识的学习2场次,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切实落实。二是完善机关内部信息管理制度,明确各股室年度信息任务数,并将完成情况纳入年终考核。三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有关政务公开方面的来信来访,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主要问题:一是人员不足,无固定人员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深入,公开的动态类信息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队伍建设,2023年局办公室增加一名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前固定人员负责,并协调各股室落实好政务公开工作。二是狠抓落实。深化主动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完善了公开流程,各股室报送的动态信息必须经过分管领导对内容质量进行提升把关,再进行审核签字公开,做到公开信息必审核。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相关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