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县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2-23
  
  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2015年度)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安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编制。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报告主要通过安县政务网(http://anxian.my.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联系(地址:安县行政大楼五楼,邮编622651,电话:4336363)。

  一、概述

  2015年,安县供销社按照《条例》规定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有关要求,立足服务“三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促进依法行政,推动科学发展,联系服务群众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进一步加强载体建设、加强监督检查,扎实稳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县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通过安县政务网、新闻媒体、总社、省社、市社网站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公布。2015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条,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31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53条。

  三、回应解读情况

  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需要解读情况。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本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行政复议情况

  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

  六、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诉讼。

  七、举报投诉情况

  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举报投诉。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本年度本单位无因依申请公开信息而收取的费用。

  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本单位有兼职工作人员2名,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

  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2次。

  十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县联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信息的数量、质量上,以及产生的社会效果上都较以往有所提高,但这离县委、县府以及社会公众对此工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存在着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更新的速度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

  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载体,丰富公开内容;

  (二)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增添措施,在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上下功夫抓落实。

  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6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