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投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01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安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编制。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

年度报告主要通过安县政务网(http://anxian.my.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安县投资促进服务局(以下简称县投促局)联系(地址:安县文胜路西段 邮编622651,电话:4336102)。

一、概述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县投促局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定专门股室承办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了必要的工作人员。截至2015年底,县投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县投促局通过安县政务网、安县投资综合在线(安县投促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公布。2015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9条,其中:通过网站公开信息137条,通过政务公开栏、显示屏等公开102条。

三、回应解读情况

本年度本单位通过书记县长信箱回应了2次群众来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本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行政复议情况

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

六、行政诉讼数量

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诉讼。

七、举报投诉数量

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举报投诉。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本年度本单位无因依申请公开信息而收取的费用。

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本单位共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6个(综合办1个与驻外办事处4个、政务公开栏1个)有兼职工作人员2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在单位办公经费中列支。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

2015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务公开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还需要进一步增强。下一步,我们将利用微信、微博等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信息的知晓率和覆盖面;同时,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建设,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服务功能,完善其他公开渠道的建设,尽最大努力方便群众、社会查询、使用政府信息。


附件:

投促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