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安州区信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22]318号)要求,编制绵阳市安州区信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年报》电子版通过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网站(www.anzhou.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绵阳市安州区信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银河大道8号安州区人民政府行政大楼1101室,邮编622650,电话:0816-433692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绵阳市安州区信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精神和要求依法规范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拓宽群众信访渠道、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政府中的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全年通过政务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其中工作动态类1条,机构职能类1条,领导简介及分工类1条,内设机构1财政类2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流程,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依法依规答复。2023年度,区信访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其中予以公开0件、不予公开0件,产生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区信访局坚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公开的主体和范围,严格遵循“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和“三审”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内容无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事项2023年度,区信访局未制定及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平台建设

区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托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网站(www.anzhou.gov.cn)开设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由局办公室专人负责日常信息发布。2023年,区信访局按要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标准化修订进一步明确公开范围、公开原则、工作机构、公开方式、公开收费标准、投诉方式及程序,并在区信访局专栏内同步公开,以方便人民群众查询。

(五)监督保障

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二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队伍建设。通过参加业务培训或主动学习其他单位的经验做法等多种途径,加强工作人员素质的培养和锻炼,提高能力水平。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定期开展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督促年度重点任务落实。同时,鼓励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政府公开信息发布的监督,更好地服务群众、回应关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力度不够二是政务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三是政策解读内容缺乏

今后,针对上述问题,我单位主要从几方面工作进行改进一是提高政务公开主动性。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意识,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补齐工作短板,全面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二是提高政务公开时效性。根据公开事项的不同类别,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规范要求,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三是提高政务公开规范性。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规范,结合信访工作实际,深入分析梳理,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策解读宣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且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