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区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2018年绵阳市安州区商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概述

2018年,在绵阳市安州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商务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绵府办函〔2017〕75号)文件精神的要求,进一步转变行政管理方式,规范行政行为,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增强公开实效,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提高商务行政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强化组织,明确责任。区商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相关股室负责人任成员的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二是确定我局由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事务,各处室明确专人负责,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健全制度,明确要求。建立健全一系列制度,明确规定了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完善组织推进机制、规范内部工作流转程序,确定信息公开的机制为:由办公室负责将各股室提交的需要公开的和不予公开的信息进行整理和分类,报分管领导批准,按照类别编排体系进行发布。

(三)丰富内容,明确载体。创新公开载体,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满足公众对商务行政工作信息的需求,切实保障公众的合法权益。区商务局主要通过三种形式发布政府信息:一是建设内外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将公开信息编制公开目录,逐一上网发布。二是设立投诉信箱、举报、监督电话等,专门接受群众投诉举报。三是有效发挥公示栏等传统宣传方法的作用,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2018年度,区商务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条。内容包括党务政务公开信息、政策法规类信息、工作动态类信息、网上办事类信息及商务动态、商贸流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利用外资、商务要闻、商务研究以及政府采购等政府信息。

三、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8年度我局没有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目前尚无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2018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工作制度有待于进一步完善,部分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深。我局进行了整改: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局上下对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有关政府信息网上公开的有关规定,要求全局同志把此项工作作为单位的基本工作来抓,积极配合办公室的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上报公开内容。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