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安州区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川办便函〔2022〕318号)要求,编制绵阳市安州区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anzhou.gov.cn/zwgk/zfxxgknb/index.html,联系电话:0816-4336160),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月1日至2022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安州区民政局严格按照国务院、省、市有关政务公开相关文件要求,认真贯彻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着力做好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进一步推进民政工作公开透明,切实保障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主动公开全面落实。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专人负责,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增强民政工作可公开信息的透明度,有力地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今年的政务公开主要围绕机构职能、领导班子人员组成及职责分工、社会救助、养老服务、财务规划,以及有关公示公告等方面开展,全年共公开各类信息98条,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主动回应依申请公开。严格按规定抓好依申请公开,切实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对依申请公开的相关程序进行了公示公开,确保群众(企事业单位)能及时有效反馈公开信息。同时,积极受理并严格按程序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2年,区民政局未收到线上和线下的公开申请,年度依申请公开事项数量为0。

(三)做好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坚持做到对所发布的信息由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后再发布,对重点稿件反复校对,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严格按要求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清理,均为代政府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其中保留7件、修订3件、废止6件。同时,按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的政策文件进行了推送,成功推送4件。

(四)加强公开平台建设。进全面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健全完善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及时按要求对政务新媒体情况进行了清理,并切实落实管理责任,增强运维保障力量。按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了修订更新,并做好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维护建设,目前区民政局共有养老服务和社会救助两个专栏,均已完善信息公开内容。

(五)严格做好监督保障。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加强对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完整性和时效性的检查,确保各项工作符合规范要求,不断提高我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区民政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在信息产生后,未在第一时间对其进行公示,存在公示延后的情况。二是对个别领域信息情况收集不够,公开数量较少

针对上述问题,区民政局切实强化工作措施,及时将应公开信息进行公开,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同时,进一步加强信息挖掘,丰富信息公开内容。通过强化整改,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公开数量问题都得到改善,下一步,区民政局将持续强化措施,确保有关问题得到更好整改。

2023年,区民政局将切实做好以下几点,切实提升政务公开质效。一是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发质量,注重源头把控。二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切实做到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三是进一步拓宽公开领域,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