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绵阳市安州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8

 

国家税务总局绵阳市安州区税务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绵阳市安州区税务局认真开展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安州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的2020年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至20201231日。本报告主要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绵阳市税务局基层政务公开网站、安州政务网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绵阳市安州区税务局联系,联系电话0816-433866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安州区税务局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原则,2020年度通过绵阳市绵阳市税务局基层政务公开网站、安州区政务网主动公开税收政策、动态信息、公示公告等99条,公开行政许可1132户、行政处罚1206户;利用办税服务厅公示栏、LED屏、多媒体显示屏等载体,通过各企业联系QQ群、微信群及时推送税费政策,确保税费红利惠及全区纳税人及缴费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安州区税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安州区税务局坚持将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按照相关要求,加强常态化公开管理,主要领导统筹抓、分管领导亲自抓、指定专人专项抓,细化任务、压实责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落细。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0年,安州区税务局积极优化信息公开平台,拓宽政务公开渠道。以门户网站为主要线上平台,及时更新各类信息,与地方融媒体、区级相关各部门深化合作,广泛宣传税费政策,提高纳税人缴税人对税务工作的了解,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税法遵从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

安州区税务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组织绩效考核,办公室紧把公开关口,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向社会公开监督反馈途径,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借用监督外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2

113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46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2

1206

行政强制

6

-1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

29273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有力增强了工作透明度,但与上级要求相比,还存在主动公开中的税收政策类公开不全面、工作动态更新不及时等问题。

2021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信息队伍建设,提升政务公开意识,确保全面、准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加大税收政策类信息公开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安州区税务局对照《2020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对标对表,稳妥推进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紧扣依法治税推进用权公开方面。对照总局下发的权责清单项目,根据省局、市局政策法规处编制口径要求,形成区局的权责清单,编制区局权责事项149项,派出机构权责事项890项。依法公开了本机关的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组织编写了机构职能目录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做好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税收管理领域基层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要求,全年持续动态更新政务公开内容。

紧扣“六稳”“六保”推进税费政策发布解读和辅导方面。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税费优惠政策以及省、市制定的政策措施,采取主动对接、按户“包联”、精准辅导的方式,抓好优惠政策宣传,结合税收宣传月举办宣讲会、辅导会、座谈会3场,班子成员带队到好医生、西南水泥等重点企业上门辅导10余次,开展三批次政策执行情况调查,探索“互联网+”培训辅导模式,制作《智慧税话》系列宣传视频,开通网上政策辅导云课堂,在广泛宣传提升政策知晓面的基础上,进一步补齐政策落实短板。

紧扣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税费服务公开方面。聚焦“便利化办税缴费”,连续第7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深入贯彻落实市局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两年行动计划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细化便民办税83项措施,落实“最多跑一次”255项涉税事项,利用电子税务局推动197个涉税事项实现全程网上办,企业注销、出口退(免)税办理时间分别压缩至10个和1.5个工作日,申报、认证等业务提速50%以上稳步推进“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以“非必须、不窗口;非不能,必网厅”为原则,最大程度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网办率达97.08%,同比增幅超70%。成立“网上办税咨询服务团队”,广泛宣传辅导网上办税缴费流程,实行24小时在线值守,接听办理有效咨询服务超1万人次。建立投诉快速化解机制,畅通纳税服务投诉渠道,快速、有效化解办税缴费纠纷,投诉率同比下降 111.76%

紧扣执行《条例》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方面。遵循合法、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印发《国家税务总局绵阳市安州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国家税务总局绵阳市安州区税务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国家税务总局绵阳市安州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绵阳市安州区税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等,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审查机制、发布机制,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受理、审查和处理,按照申请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给予答复或提供所需信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确保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公开方式统一规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并及时更新。

紧扣责任落实推进政务公开提质增效方面。成立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局领导任组长、区局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区局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局办公室,负责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组织实施,与区局纪检监察部门一起负责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实施情况的监督、评议。区局相关股室负责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政策把关和信息提供。区局相关股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为联络员,负责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及与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系。组织各单位联络员开展专项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培训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