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安州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4

绵阳市安州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通知》(川办便函〔2022〕318号规定编制。该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报告通过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网站(www.anzhou.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绵阳市安州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白鹤路2号,联系电话0816615598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绵阳市安州区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紧紧围绕乡村振兴、园区建设、制种生产、畜牧发展等中心工作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问题开展宣传,坚持以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公开透明为重点,坚持及时、准确、规范公开政府信息,逐步充实政务公开内容,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强化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举措,以服务群众为工作原则,做到依法公开,应公开尽公开。2023年度,我局累计及时、全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8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27条、公示公告98条、重大项目29条,机构简介2条、财政资金信息11、农业概况1条

(二)依申请公开。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坚持专人专办、领导督办,严格依法依规办理,规范完善答复意见,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2023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且未产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贯彻落实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一是抓好信息审核把关。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坚持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原则全年未出现严重错别字和严重表述错误的情况;二是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三是加强重点事项公开。做好预算、决算信息及政府集中采购信息公开;四是积极抓好错敏信息整改,划定公开范围界限本年度未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局领导高度重视,对此项工作进行集体研判,及时与上级有关部门衔接相关工作,持续规范优化栏目设计与内容发布,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修订主动公开方式进行修改,新设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专栏,推动网站建设不断优化、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在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专栏发布信息8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建立已公开的内容进行“回头看”工作模式,保障信息公开质量,同时在党组会上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充分利用全体职工会和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知识,提高思想认识,提高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666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力度不够信息的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都还需要进一步改进二是各股室通过政务网站主动公开相关内容的意识还不强,积极性不够高。

(二)改进措施。一是健全了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形成分管领导牵头、局办公室承办、机关各股室分工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农业农村领域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二是加强了宣传培训力度。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培训,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政务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有针对性地宣传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激发主人翁意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相关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