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县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3-26
  (2015年3月20日)

  按照《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14年我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国土资源厅、绵阳市国土资源局和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社会公众依法提供国土资源信息、增强透明度、提高管理水平、促进依法行政、最大限度地保障广大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提供了社会公开对国土资源工作的广泛监督条件。

  (一)组织领导及培训

  一是组建机构,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党总支副书记为副组长、股室(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县国土资源局政务信息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明确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点、形式和内容,并将信息量化到股室(所)。要求局机关各股室、各国土所按月定量准时上报信息,对上报信息能否公开、涉及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部责任,坚决杜绝虚报、乱报信息事件的发生。上报信息时须同时上报《政务信息公开审核单》,拟稿人、股室(所)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上报。具体工作落实专人负责,由局档案信息中心负责信息公开的整体规划、软硬件环境建设及日常更新维护工作,由专人负责日常信息公开工作,真正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落实、人员落实、设备落实,明确工作内容和任务。将信息工作纳入考核,对任务内的信息实行奖惩制度,对未按期完成的部门给予一定的惩罚,对信息完成较好的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对数据失真、泄漏不应泄漏的秘密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是积极参加相关工作的培训。在日常工作中,我局切实按照县委、县政府及绵阳市国土资源局的要求,积极参加各级各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情况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内容和形式都作了很大改进。

  1.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4年,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建设和国土资源市场网建设,增加了许多政务公开栏目,拓宽了主动公开内容,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市、县三级政府的要求,年内主动公开了包括通知公告、工作动态、法律法规、年度工作总结、办事结果、土地交易、违法案件查处以及基础国土数据资料等各类政务信息。

  (1)政务动态类信息59条,内容主要包括:通知公告、工作动态、财务信息、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

  (2)业务管理类信息30条,内容主要包括:土地交易结果、征地公告、补偿公告、确权公告、听证公告和办事程序、收费标准等;

  (3)政策法规类的信息13条,内容包括:土地、地质矿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及政策解读等。

  (4)机构职能类17条。包括土地登记结果、土地出让结果,采矿权登记结果、建设用地审批结果、违法案件查处结果等。

  2.公开形式

  (1)互联网。为了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力度,我们建成国土资源门户网站,强化了网上业务办理情况的查询。信息的公开除了在本局门户网站以外,还在安县政务门户网等地方同时公开。

  (2)其他渠道。土地出让、重大的违法案件查处结果、重大活动的主动公开信息同时通过公告栏、报纸、电视等公共媒体予以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目前,我局暂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咨询处理情况

  本年度没有网站咨询。各部门受理电话咨询45起,全部予以及时答复;各部门受理现场咨询26起,全部现场答复。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局2014年度无行政复议、诉讼及申诉案件。

  (六)政务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局政务信息公开实行免费公开。本局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二、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有一定提高,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认识还有待深入。少数股室对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被动应付,认为公开就是公布,信息公布了就行,而且对于信息公开的要求缺乏足够的认识,分不清什么是应该公开的什么是不能公开的,需要进一步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领悟文件精神。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更新频率有待加快。表现在网站信息更新不及时等。三是政务公开资料的归集、审核机制还有待加强。
附件:

2014度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