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安州区行政审批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川办便函〔2022〕318号)要求,编制绵阳市安州区行政审批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年报》电子版通过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网站(www.anzhou.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绵阳市安州区行政审批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安州区花荄镇文化广场大楼三楼;联系电话:0816-436989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绵阳市安州区行政审批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依法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以及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结合实际不断增加主动公开内容确保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一)主动公开情况。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公开内容进行公开,公开的每个项目合法真实、公开的办事结果合法准确,务求在方便群众的基础上讲求实效。2023年,安州区行政审批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主动公开各类信息88条,其中发布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等重点领域工作动态56条,公示公告17条,财务预决算2条,机关简介3条,其他信息10条。

依法依申请公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落实依申请公开。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明确办理规则,提高答复效率。严格按照规定格式规范答复予以书面答复,规范办理工作全过程记录。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理念,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2023年,安州区行政审批本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未收到公众申请要求公开的其他方面政府信息,也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安州区行政审批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所有文件主要负责人件件必看、件件必批、件件过问。规范管理行政规范性文件,每年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完善信息填写。加强文件公开属性管理,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工作,含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一律不公开。注重提升政府信息撰写质量,严把信息公开审核关,坚持“谁公开、谁负责”“一事一审”等原则,严格审核公开信息内容,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公开内容及格式正确,扎实推进信息工作的深入开展。本年度集中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现有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区行政审批局有效整合信息资源,实时更新信息发布。充分运用行政许可信息、营商环境建设、优化政务服务等信息,做到及时更新,实时发布,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持续做好平台的维护管理工作。2023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修订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政府网站开设公开专栏,栏目数据与政府网站数据同源实现同步更新。安排专人负责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规范集中发布、日常检查、更新维护等工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完善信息更新频次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及时调整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日常运转负责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开展政务公开情况检查二是坚持定期读网检查,对存在“更新不及时”“僵尸账号”等问题进行整改确保相关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到位。要求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发布信息时需经保密审核后方能发布。三是积极安排人员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各类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定期行政审批系统范围印发政务公开专项督查通报通报结果运用在年度评估考核、纳入目标绩效考核体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56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安州区行政审批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相关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条例》的把握还不够全面,对依申请公开范围的界定和信息公开范围的把握不深。少数同志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深、重视不够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行动缓慢改进情况一是组织股室中心梳理所涉及政务公开事项,再次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查漏补缺,按照标准公开目录发布公开内容,提高发布质量,使政务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二是加强信息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学习,组织全体员工采用职工会议方式,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知识,提升业务能力。三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开展我陪群众走流程政务服务体验活动拓宽政务公开广度提高群众对政务信息的知晓率及接受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且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