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申请公开
发布日期:2024-04-18 11:47:06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绵阳市安州区政府、乡(镇)政府及区级行政机关(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方式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填写《绵阳市安州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电子版(详见附件)

目前,依申请公开申请方式为:

1.当面申请

申请人到受理机构当面提交《申请表》。

2.通过信函提出申请

申请人将《申请表》填好后,通过信函方式提交给受理机构,提交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通过传真提出申请

申请人将《申请表》填好后,传真至受理机构,传真时请在《申请表》左上方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传真发出后,申请人应主动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联系确认。未经确认,视为主动放弃申请。

4.通过电子邮件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件发出后,申请人应主动与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0816-4336027联系确认。未经确认,视为主动放弃申请。

电子邮箱地址:azqzfb@my.gov.cn

(二)《申请表》填写要求

1.《申请表》要逐项填写,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2.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姓名或机构名称、联系方式等;

3.尽量详细、明确地描述申请获取信息,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4.每份申请表限填一项申请内容。

(三)受理流程


(四)受理点地址及联系方式

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绵阳市安州银河大道8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16-4336027

传真号码:0816-4336022

通信地址:绵阳市安州花荄镇银河大道8号

邮政编码:622651

电子邮箱地址:azqzfb@my.gov.cn

(五)收费标准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税〔2021〕2号)执行。

(六)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区监察委电话:0816-4336093

联系地址: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银河大道8号

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电话:0816-4336027

联系地址: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银河大道8号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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