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发改局答:粮食收购许可证于2021年已经取消。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四川省粮食收购企业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从事粮食收购的企业(以下简称粮食收购企业),应当向收购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企业名称、地址、负责人以及仓储设施等信息,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变更备案。”如果你需要办理粮食收购备案,需准备:1.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含粮食收购业务),如果还有不清楚的,请联系我局粮食和物资调控股,电话:0816-4337885。(202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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