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安州区财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绵阳市安州区财政局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安州区财政局职能简介。
1.拟定全区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区与乡镇、工业园区,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贯彻执行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组织实施财税地方性法规、规章。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区税政事项。
3.负责管理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区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区级预决算公开。负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4.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贯彻执行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制定全区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贯彻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编制地方政府债余额限额计划,统一管理政府外债,防范财政风险。
7.牵头编制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区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区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制定区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拟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8.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的国际收支管理。
9.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10.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定区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11.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赠)款项目的有关业务,参与财经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12.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13.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区属企业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拟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
14.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15.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1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17.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等工作,指导督促企业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18.拟定地方金融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区金融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推进全区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推进地方金融业规范发展,促进地方金融机构合理布局和金融资源优化配置。统筹推进全区企业上市、发债等直接融资工作,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
19.配合做好金融监管相关工作,协调解决地方金融业改革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推动各类金融机构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参与全区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参与、指导全区金融人才资源培育和队伍建设工作。推进全区金融知识宣传普及工作。负责金融统计相关工作。
20.配合省、市金融主管部门抓好全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配合上级加强对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地方权益类交易场所、大宗商品类交易场所的风险监测与行为监管。
21.维护地方金融秩序。牵头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牵头处置非法集资,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其他非法金融活动,推进全区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机制建设。
22.承担经区政府批准保留和未划转的行政审批事项。
2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安州区财政局2025年重点工作
1.严格财政收支管理,确保财政平稳运行。有力有序组织财政收入。挖掘税收增长潜力,拓宽非税收入增收渠道,确保实现2025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7%的目标。从严从细强化支出管理。持续落实《安州区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实施细则》,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事项,增强集中力量办大事的能力。
2.抢抓各类政策契机,有效强化对上争取。用好政策机遇扩大有效投资。切实加强专项债券项目谋划储备等全流程管理,加快投资进度,提高投资效益。强力推动财政金融协调联动。加快银行项目融资进程,加强金融产品政策宣传,努力实现信贷增量。加强对上争取全过程管理。强化对上争取全过程跟踪调度,确保2025年争取各类上级资金35亿元以上。
3.落实各类激励措施,提振安州区域经济。多措并举促进消费。支持以消费为重点做大服务业,加快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政策落地。继续实施房地产新政,持续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回暖。加强企业纾困支持。推动优化安州营商环境,激励企业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持续落实好财金互动奖补政策。加大中小企业支持力度。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强化农业三产融合。支持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深化乡镇抓产业促推高质量发展激励试点,助力做大做强做优一批经济发达镇、中心镇、特色镇。
4.加强民生保障力度,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持续兜牢基本民生底线,支持完善基层医疗体系和卫生健康服务体系,支持健康安州建设。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持续增进民生福祉。推动教育文化高质量发展。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巩固提升天府旅游名县创建成效,推动罗浮山温泉旅游度假区加快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开展就业帮扶,落实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稳就业各项政策。
5.筑牢安全运行网络,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坚持“三保”预算最优先顺序,按照政策规定和序时进度及时拨付资金,严禁挤占挪用“三保”经费。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积极筹措资金偿还到期债务,牢牢守住不发生债务违约风险的底线。加强国库资金管理,化解资金周转压力和财政支付风险;持续做好暂付款消化工作。坚决防控金融风险,切实维护全区金融秩序。
6.强化各类监督管理,着力激发“四资”效能。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和财会监督检查。贯彻落实绩效监督“三管三必须”,优化区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和区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针对民生保障、乡村振兴、专项债券、国债等重点领域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财会监督检查。有序盘活利用国有存量资产资源。加强和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加强区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力度。加快推动融资平台退出。依法依规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快区属国有企业管理制度建设和修订,优化区属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细则,严格奖惩,助推国企降本增效。
7.抓实各项改革任务,助推财政纵深发展。抓实财税体制改革。积极落实省市关于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相关措施。推出安州避险搬迁贷。制定《绵阳市安州区“安州避险搬迁贷”贴息工作实施方案》,落实相关贴息政策,按年度做好贴息资金预算安排和贴息资金拨付。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进一步完善部门决算系统、政府财务报告系统、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整合及运行工作。实施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按照《绵阳市安州区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方案》,推进实施公司治理和市场化经营机制攻坚等八项行动。
8.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党建赋能财政发展。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高标准、严要求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机关党建与财政业务深度融合。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财政干部队伍梯队建设,大力培养锻炼和选拔使用优秀年轻干部,推动财政事业青蓝相继、薪火相传。组织开展全区财政系统财会业务知识培训,提升全区财政干部业务技能。以更严基调正风肃纪反腐。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施治,一体推进“三不腐”。围绕“不敢腐”,加大突出问题通报力度,保持惩贪治腐高压态势,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围绕“不能腐”,健全监督体系,进一步完善监督保障机制;围绕“不想腐”,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纪律教育机制,强化财政廉洁文化建设,营造廉荣贪耻氛围。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部门概况
安州区财政局为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为参公事业单位,是绵阳市安州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安州区财政局机关行政编制34名,工勤编制2名。单位实有在职公务员总数33人,工勤人员2人;离退休31人。下属事业单位绵阳市安州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事业编制数为11名,实有11名。
安州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编制数为22名,单位实有在职参公人员总数20人,离退休13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安州区财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37.7万元,支出包括: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29.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6.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3.35万元。安州区财政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1737.7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1705.81万元加了31.8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社保缴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安州区财政局2025年收入预算173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37.7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00%,较2024年预算数增加31.89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无事业收入、无其他资金。
(二)支出预算情况
安州区财政局2025年支出预算173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8.06万元,占支出总额的67.22%,较2024年增加了72.57万元。项目支出569.64万元,占支出总额的32.78%,较2024年减少了40.6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安州区财政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37.7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1.8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社保缴费增加。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37.7万元;支出包括: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29.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6.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3.3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安州区财政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37.7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31.8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社保缴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29.34万元,占82.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6.71万元,占10.17%,卫生健康支出38.3万元,占2.2%,住房保障支出93.35万元,占5.3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858.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569.6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党建工作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116.7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58.3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1.6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工伤、失业保险。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31.7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6.5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支出,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93.3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安州区财政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68.0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03.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交通费用、奖励金、生活补助、离退休人员经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商品服务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安州区财政局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无。
(二)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较2024年预算减少14.28%,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过紧日子相关规定,从紧安排公务接待费。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财政局机关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5年预算增加(减少)0%。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5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安州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安州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安州区财政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5万元,比2024年预算66万元减少了1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安州区财政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2.2万元,主要用于绩效评价管理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安州区财政局固定资产总额原值1322.34万元,单位无保留车辆。
2025年部门预算无安排车辆购置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安州区财政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9个,涉及预算569.64万元,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其中:运转类项目19个,涉及预算569.64万元,主要用于预决算执行监督检查、预算绩效管理、非税收入票据及财政电子票据系统运维、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运维、政府财务报告管理系统运维、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和财政部统一报表系统、预算一体化系统管理、信息化建设、区属国有企业综合党委、国资办监管、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委托业务经费等。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局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用于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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