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安州区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2021年国家制种大县财政奖励资金项目制种基地隔离补助的公告

2022-11-08 09:23文章来源: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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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我区国家级杂交水稻种子基地面积,确保种子生产质量,促进杂交水稻制种产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绵阳市安州区2021年国家制种大县财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相关内容及要求,拟对2022年我区制种面积大、隔离达标的基地村进行隔离补助。现就申报2021年国家制种大县财政奖励资金项目制种基地隔离补助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助资金用途

制种基地隔离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制种基地村做好制种隔离工作的相关隔离设施设备购置,隔离所需改种补助。

二、申报资格条件

连片制种面积在200亩以上,隔离措施完善,制种隔离情况良好,生产的种子纯度在96%以上的基地村均可申报。

三、补助标准

连片制种面积在200-300(不含300)亩的补助不超过1万元,300-500(不含500)亩的补助不超过3万元,500-1000(不含1000)亩的补助不超过5万元,1000-1500(不含1500)亩的补助不超过7万元,1500亩以上的补助不超过10万元。

四、申报程序

1、基地申报。由符合条件的制种基地村自行申报,填写《绵阳市安州区2021年国家制种大县财政奖励资金项目制种基地隔离补助申报审批表》,附购置隔离设施设备的购置票据,改种补贴花名册并签字等支撑资料(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制种公司审核。制种公司对申报隔离补助的制种基地村连片制种面积、隔离情况、种子纯度等情况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

3、乡镇审核。乡镇对申报隔离补助的制种基地村进行核实,并根据核实情况签署审核意见。

4、种子管理站审核认定。种子管理站根据制种公司、乡镇对申报隔离补助的制种基地村的审核意见,并结合制种隔离专项检查情况签署审核认定意见。

5、网上公示。经制种公司、乡镇审核,区种子管理站审核认定,符合申报隔离补助资格条件的制种基地村名单、连片制种面积及补助金额在安州区政务网上进行公示后报农业农村局审批。

6、农业农村局审批。农业农村局根据制种公司、乡镇和种子管理站审核认定意见,并经安州区政务网公示无异议后对申报隔离补助的制种基地村签署最终审批意见。

五、申报时间及地点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6日下午17:00时前,申报审批表经制种公司、乡镇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乡镇统一报送安州区农业农村局二楼种子管理站(209室)。

六、制种基地隔离补助资金使用

制种基地隔离补助资金实行报账制管理。经基地村申报、制种公司、乡镇政府、种子管理站审核认定后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区农业农村局审批确定补助金额,转账到各乡镇财政专户。享受补助的基地村凭购置隔离设施设备的购置票据、改种补贴花名册等到所在乡镇政府报账。

特此公告。

附:《绵阳市安州区2021年国家制种大县财政奖励资金项目制种基地隔离补助申报审批表》

绵阳市安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