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州区2022年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川财规[2020]11号)及《绵阳市安州区农业农村局项目管理办法》精神,自行采购“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2022年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单位,拟对本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采购,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竞 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业主单位:绵阳市安州区农业农村局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绵阳市安州区2022年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2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范围共涉及2乡镇4个村,具体为秀水镇东柏村、群星村、高新村和塔水镇裕林村;项目村内建设高标准农田1万亩,土地平整2526.36亩;整治及新建渠道14665米,其中新建0.35*0.5m预制砼砖渠道11217米、新建0.4*0.6m预制砼砖渠道1222米、新建0.5*0.7m现浇砼渠道2226米,新建渠系建筑物工程927处;新建及整治道路20946米。其中整治2.5米宽生产路3069米、新建2.5米宽生产路7225米、整治3.0m宽机耕道4930米、新建3.0m宽机耕道5722米,新建田间附属设施567处,购置安装涵管1236米;工程碑3处
2.3计划工期:等同施工工期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监理及后续服务。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资格性要求
(一)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质性要求:
供应商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三、报价要求
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19.67万元(壹拾玖万陆仟柒佰元整)。
2、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确定第一中选人。
四、评选标准和办法
1、磋商小组由农业农村局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组成,对供应商资料进行评审。
2、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确定第一中选人。
五、报名及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申请人,到绵阳市安州区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股报名和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报名和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为:从发出公告之时起至2022年9 月 16 日17时00分截止。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递交
竞争性磋商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2022年 9 月 22 日9点30分,地点绵阳市安州区农业农村局五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不予受理。
七、竞争性磋商时间、地点
1、时间:2022年 9 月 22 日9点30分(等同于递交标书截止日期)。
2、地点:绵阳市安州区农业农村局五楼会议室。
八、成交通知书的发放
业主单位公示3日无异议后,向中选单位发出成交通知书,中选单位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业主单位签订合同。
九、工期要求及合同价款支付
合同工期:与施工工期同步。合同价款支付及其他要求在合同中确定。
十、联系方式:
竞争性磋商人(全称):绵阳市安州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白鹤路2-1号
邮编:622651
联系人:乔金蓉
联系电话: 0816-6155918
附件:
供应商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1 |
采购人 |
采购人:绵阳市安州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 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白鹤路2-1号 联系人: 乔女士 联系电话: 0816-6155918 |
2 |
采购项目名称 |
绵阳市安州区2022年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3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4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5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6 |
合同工期 |
与施工工期同步 |
7 |
联合体 |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8 |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
自行踏勘,采购单位认为答疑会有必要,另行通知。 |
9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 |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
10 |
递交招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2022年9月22日9:30(北京时间) |
11 |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绵阳市安州区农业农村局五楼会议室 |
12 |
备选方案和报价 |
不接受备选方案和多个报价。 |
13 |
签字盖章 |
供应商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法人代表的签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签字章)。 |
14 |
响应文件份数 |
资格响应性文件正本 1份,其他响应文件正本1份;资格响应性文件副本 2份,其他响应文件副本2份; |
15 |
响应文件的密封 |
资格响应性文件、其他响应文件; |
16 |
响应文件封面的标注 |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均应标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年月日;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 |
17 |
响应文件外层 密封袋的标注 |
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年月日。 |
18 |
采购预算 |
19.67万元 |
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报价不能超过项目19.67万元 |
|
19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20 |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 |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6%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除5分,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至总分扣完为止。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
21 |
投标保证金 |
不涉及 |
22 |
采购文件咨询 |
联系人:乔女士。 联系电话: 0816-6155918 |
23 |
开标、评标工作咨询 |
联系人:乔女士。 联系电话: 0816-6155918 |
24 |
中标通知书领取 |
中标公告在安州区政务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安州区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股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乔女士。 联系电话:0816-6155918。 地址: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白鹤路2-1号。 |
25 |
供应商询问 |
联系人:乔女士。 联系电话:0816-6155918。 地址: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白鹤路2-1号。 邮编:621000。 |
26 |
供应商质疑 |
联系人:乔女士。 联系电话:0816-6155918。 地址: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白鹤路2-1号。 邮编:622651。 |
二、总则
1、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磋商文件采购项目的货物(如涉及)及服务。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人是绵阳市安州区农业农村局
2.2“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3“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领取了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拟参加磋商并向采购人提供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3、磋商费用
无论磋商的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4、参加人员及要求
4.1 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本单位工作人员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随时准备对评审委员会的询问予以解答,对现场做出的解答需签字确认并承担法律责任。
4.2 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参加磋商时,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与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身份相符的有效证件原件,以备查验。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3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
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6、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
6.1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磋商邀请、采购方式、采购预算、采购需求、采购政策要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价格构成或者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编制要求、磋商保证金交纳数额和形式以及不予退还的情形、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
6.2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招标采购单位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招标采购单位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7、响应文件编写要求
7.1 总体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7.2 语言及计量单位
7.2.1 响应文件及供应商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磋商交换的文件和往来信件,应以中文书写,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以中文说明为准。
7.2.2 除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7.3 响应文件的组成
7.3.1 供应商应当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
7.3.2 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并自行编制响应文件资料目录。
7.4 磋商有效期
7.4.1 磋商有效期为响应文件开启之日后90天。磋商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7.4.2 特殊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
7.5 响应文件的递交
7.5.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文件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分别装订成册,并分别密封完好,注明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包号(如有分包)、年月日及资格性响应文件或其他响应文件字样。
7.5.2 供应商应当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后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
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8.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8.2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8.2.1 本项目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电子文档、最终报价文件。
8.2.2 提交响应文件数量要求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本、副本2本;其他响应文件正本1本、副本2本;
9、其他
9.1 本部分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9.2 磋商开始后,除评审委员会要求提供的以外,不接受供应商及与供应商有关的第三方递交的材料。
9.3 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按照采购的相关规定维权。
9.4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递交其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原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将取消中标资格。
10、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磋商项目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和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
1、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或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或扫描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承诺书;
(8)提供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
(9)提供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注:1、上述材料要求为原件的,必须提供原件;无原件要求的,提供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的复印或扫描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响应文件不能通过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响应文件将被判为无效响应文件。
二、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绵阳市安州区2022年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绵阳市安州区农业农村局。
3.建设内容:项目村内建设高标准农田1万亩,土地平整2526.36亩;整治及新建渠道14665米,其中新建0.35*0.5m预制砼砖渠道11217米、新建0.4*0.6m预制砼砖渠道1222米、新建0.5*0.7m现浇砼渠道2226米,新建渠系建筑物工程927处;新建及整治道路20946米。其中整治2.5米宽生产路3069米、新建2.5米宽生产路7225米、整治3.0m宽机耕道4930米、新建3.0m宽机耕道5722米,新建田间附属设施567处,购置安装涵管1236米;工程碑3处
4.建设地点:项目建设范围共涉及2乡镇4个村,具体为秀水镇东柏村、群星村、高新村和塔水镇裕林村;
5.项目资金:项目计划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中省资金1500万元;
(二)技术要求
本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监理及后续服务。
(三)商务及其他要求
商务要求:
(1)计划工期:等同施工工期
(2)工程完工后提交监理成果报告纸质成果3套;
(3)、付款方式:工程完成验收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80%,项目经审计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100%;
三、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评审委员会所有成员应当按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应当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评审委员会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但只提供变动后的内容。
评审方法、程序和标准
一、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根据《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制定。采用先磋商、后报价、再评分的评审方法。
二、评审程序
本项目评审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资格性评审
1.1 在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评审委员会对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1.2 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数量采用合格数量制,即评审委员会对各供应商资格审查后,凡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均进入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
1.3 评审委员会资格审查结束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资格审查报告,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1.4 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评审委员会出具的资格审查报告后,当场向所有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宣布通过及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2、磋商
2.1 评审委员会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的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磋商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轮次。
2.2 评审委员会对其他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3 评审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4 在磋商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变动的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并做好书面记录。
2.5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评审委员会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注:要求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不必按照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提交,只需供应商就变动的内容提交相应的响应文件)
2.6 评审委员会经与供应商磋商和对响应文件审查后,供应商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2.7 磋商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
2.8 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应当在评审室外单独填写最后报价单,密封递交招标采购单位工作人员,由招标采购单位工作人员收齐后集中递交评审委员会。招标采购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拆封供应商最后报价单。
2.9 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单,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
3、评审标准
3.1 供应商报价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应根据财政部的规定,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3.2 评审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的顺序推荐。
3.3 评审委员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出具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评审委员会成员对评审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不写明不同意见或者不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不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审结果。报告有异议的,评审委员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评审委员会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评审委员会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3.4 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应当按照财政部的规定进行复核。招标采购单位评审现场发现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以及评审委员会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评审委员会应当现场重新评审或者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明确记载。
3.5 除财政部规定的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不得在现场评审活动结束后以任何方式和理由组织原评审委员会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违规重新评审的,重新评审结果无效,并承担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责任。
三、综合评分表
本项目综合评分采用百分制,总分100分。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点后2位。供应商综合得分为评委会各成员评审后得分之和的平均分。
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值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报价 10% |
10分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投标报价)*10分。 |
|
2 |
监理大纲 评分标准 45% |
质量控制措施 (9分) |
供应商对工程全面质量的控制措施是否有效,是否具有针对性等进行评分;方案具有针对性,考虑周全的得9分;方案较全面、考虑较合理的得6分;方案一般,考虑合理的得3分;不合理或未提供不得分。 |
|
进度控制措施 (9分) |
供应商对进度措施是否明确、是否具有针对性等进行评分;方案具有针对性,考虑周全的得9分;方案较全面、考虑较合理的得6分;方案一般,考虑合理的得3分;不合理或未提供不得分。 |
|||
投资控制措施 (9分) |
供应商对工程项目投资措施是否具有明确管控计划、是否具有针对性等进行评分;方案具有针对性,考虑周全的得9分;方案较全面、考虑较合理的得6分;方案一般,考虑合理的得3分;不合理或未提供不得分。 |
|||
安全控制措施 (9分) |
供应商对工程全面安全的控制措施是否有效,是否具有针对性等进行评分;方案具有针对性,考虑周全的得9分;方案较全面、考虑较合理的得6分;方案一般,考虑合理的得3分;不合理或未提供不得分。 |
|||
合同和信息管理 (9分) |
供应商对合同和信息管理是否有科学合理、措施到位等进行评分;方案具有针对性,考虑周全的得9分;方案较全面、考虑较合理的得6分;方案一般,考虑合理的得3分;不合理或未提供不得分。 |
|||
3 |
供应商资质业绩6% |
6分 |
供应商每具有 1 个类似项目业绩的得 2分,本项最高 6 分。 【在响应文件中已完成项目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项目竣工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承接或正在监理项目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类似项目是指: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的水利水电工程类监理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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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拟配备人员34% |
34分 |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证书得 5分。本项最高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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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其他成员: 1、配备1名水利专监: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证书得6 分,本项最高得 6分。 2、配备1名给排水专监:具有全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得4分,具有全国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加 4 分本项最多得 8 分。 3、配备1名农林专监: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得5 分。本项最多得5分。 4、配备1名土木专监:具有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得4分,具有全国一级建造师加3分,本项最多得 7 分。 5、配备1名监理员:具有监理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书得 3 分,本项最高得 3 分。 注:上述人员不重复计分,须注册在本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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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响应文件的规范性 5% |
5分 |
响应文件制作规范,没有偏差情形的得5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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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终止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财政部关于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
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采购人(甲方):绵阳市绵阳市安州区农业农村局
供应商(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项目《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
2、服务内容:
(1)设计内容: ;
(2)成果套数:纸质成果3套;
(3)完成时间:等同施工工期。
3、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
(1)服务内容: ;
(2)付款方式:项目施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80%,项目经验收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100%。
二、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5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3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八、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项目管理部门审批,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一式陆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叁份,乙方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注:合同条款可根据采购人及成交人签订合同时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改调整。
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在评分时以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一、竞商函
致:绵阳市安州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贵方 (采购项目名称) ,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 全权代表 (供应商全称) 参加贵方组织的有关采购活动,并提交下述文件。
一、资格审查文件正本1份,副本 2 份;其他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 2 份;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磋商文件的需求,本次报价为 ;
2、我方同意在竞争性磋商须知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起遵循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并有可能成交。
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我方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5、我方已详细审核竞争性磋商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6、如果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的响应保证金可被贵方全部不予退还。
7、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磋商采购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
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行为。
9、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0、我方将对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本单位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 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 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11、磋商有效期:磋商开启后 90天。
与本磋商采购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帐 号: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供应商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报价一览表
(一)总价报价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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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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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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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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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报价应为包括磋商文件规定的全部投标内容的报价,报价应为包括磋商文件规定的全部投标内容的报价,包括设备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等相关事项(如有)。
2.“报价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印章。
3. 以上表格如不能完全表达清楚供应商认为必要的费用明细,供应商可自行补充。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声明: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采购项目名称) ” 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授权代表在本次采购活动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有关事宜,我公司均予承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我单位承担。
特此声明。
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四、服务应答表
序号 |
磋商文件中设备名称 |
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应答 |
是否有正负偏离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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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如与磋商文件服务相关条款无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则可以无须应答,不影响符合性审查,但仍需签字盖章。如有偏离条款,请将偏离条款逐条应答。未明确应答的条款(包括本章格式所附的“注”),视为默认接受。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五、商务应答表
序号 |
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应答 |
偏离影响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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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如与磋商文件商务相关条款无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则可以无须应答,不影响符合性审查,但仍需签字盖章。如有偏离条款,请将偏离条款逐条应答。未明确应答的条款(包括本章格式所附的“注”),视为默认接受。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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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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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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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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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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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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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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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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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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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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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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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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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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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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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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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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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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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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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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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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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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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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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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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七、类似业绩一览表
年份 |
用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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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八、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类别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常住地 |
管 理 人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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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 术 人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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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 务 人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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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九、监理大纲
格式自拟
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申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或《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及服务,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1、如非小微企业则可不填写此表。
2、投标人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或《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中小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
十一、最终报价一览表(磋商后单独递交)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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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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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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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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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报价应为包括磋商文件规定的全部投标内容的报价,包括设备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等相关事项(如有)。
2.“最终报价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印章。
3.以上表格如不能完全表达清楚供应商认为必要的费用明细,供应商可自行补充。
特别提示:供应商应持加盖公章的空白页到现场;未盖章和签字的最终报价一览表将被拒绝。最终报价一览表是在供应商与磋商小组进行磋商后,密封装在信封内单独递交的。注:信封必须封口。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