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安州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
7月22日,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绵阳市安州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绵安府办函〔2022〕54号)。现将修订的《绵阳市安州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解读如下(以下简称《预案》):
一、《预案》修订原因
2022年入汛以来,平武北川先后发生灾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地尽快更新完善预案,区应急管理局立即行动,积极组建修订专班。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国家、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再次进行学习解读,充分领会,结合安州实际,制定了上下对应、左右联动、贴近实战的编制原则,在承接上级预案结合实战成果的基础上,将《绵阳市安州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进一步突出受威胁群众的应转尽转、应转早转、应转全转。
二、修订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地方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四川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四川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绵阳市安州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绵阳市安州区应急委员会的通知》《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防汛抗旱工作体制机制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按照“下级预案服从上级预案,专门、部门预案服从总体预案,预案之间不得相互矛盾”原则,今年平武“7·12”、北川“7·16”灾害暴露防控短板,结合当前防汛实际,形成了《绵阳市安州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国家、省、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再次修订完善。
二、《预案》修订内容
一是突出受威胁群众的应转尽转、应转早转、应转全转,按应急响应的层级从果断全面转移、拉网式排查、重点核查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二是对以往预案启动条件中的江河洪水重现期由百年一遇、五十年一遇等较为模糊参数,调整为我区主要河流关键点位的准确水位值,强化了预案的可操作性。
三、基本框架及主要内容
《绵阳市安州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由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预防和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后期处置、附则7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总则。主要对指导思想、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工作机制、灾害及响应分级、主要任务作了原则规定。
第二部分: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强调了各级党委政府防汛救灾主体责任,主要对安州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办公室构成进行明确,明确了区防指及其成员单位、区防办的工作职责;明确构建了区防汛抗旱专项工作组的牵头部门、成员单位及其工作职责等。
第三部分:预防和监测预警。主要从预防及监测预警预报、预警响应三方面,明确了预警分类分级、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发布权限程序方式、报告时限及预警响应措施等。
第四部分:应急响应。主要明确一、二、三、四级应急响应启动的决定权限及各层级响应应采取的应对措施,信息报送、发布和舆论引导。
第五部分:应急保障。主要从防汛抗旱抢险救灾所需的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装备保障、抢险队伍保障等10个方面分别明确了保障事项。
第六部分:后期处置。主要明确了物资补充、工程修复、调查评估、奖励、约谈整改、责任追究等事项。
第七部分:附则。明确了预案演练、预案管理与更新、名词术语定义、预案解释和实施时间。最后包括辖区主要江河及沿河乡镇、已成堤防、大中型水库、区管河道水电站、主要拦河闸坝、主要大型桥梁、山洪灾害危险区、城市主要排涝工程、主要水文站点、应急水源工程、行政分区水资源、有灌溉任务的大中型水库等相关内容统计表。
四、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贯彻最新工作要求。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最新指示批示精神和工作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统筹发展与安全、增强底线思维和极限思维等相关要求融入到预案中。
(二)强化工作责任体系。一是细化完善了区防指成员单位和非成员单位职责;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工作组中群众安置组工作职责;三是丰富了监测雨水情内容。
(三)加强预警响应联动。一是在预警和监测准备中增加了“会商准备”环节;二是调整规范了预警发布方式、预警对象和部门(单位)收到预警后的处理流程、响应措施等内容。
(四)强化部门协调联动。一是新增预警响应衔接板块,重点明确了各相关部门预警响应相互衔接、信息共享、会商研判、工作联动协调等事项;二是新增区级部门预警响应和企事业单位及在建工程预警响应,区级部门预警响应内容逐条逐项进行了细化,企事业单位及在建工程预警响应内容依次做出了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