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的通知

2023-11-01 10:23文章来源: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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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安府办202371

 

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的通知

 

安州高新区管委会、地质公园管理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现将《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的通知》印发你们,请各单位对照落实。

 

 

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16日        

 


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优化调整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川府公开办函〔2023〕15号)、《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网站白名单制度并公布首批政府网站白名单的通知》(绵府办函〔2022〕125号)、《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政务新媒体白名单制度并公布绵阳市首批政务新媒体白名单的通知》(绵府办函〔2022〕116 号)等文件和工作要求,结合区内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本通知所指的政府网站是指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是指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含派出机构和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在微博、微信等第三方平台上开设的政务账号或应用,以及自行开发建设的移动客户端等

一、组织领导

(一)主管部门职责。区政府办公室是全区政府网站的主办单位及主管单位,是全区政务新媒体工作的主管单位,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建设和管理,统筹做好开办整合、安全管理、考核评价、督查问责等工作。

(二)承办单位职责。绵阳市安州区大数据中心为政府网站的承办单位,负责具体落实主办单位的相关要求,承担网站技术平台建设维护、安全防护,以及展现设计、内容发布、审核检查和传播推广等日常运行保障工作,负责协助主办单位监督考核政务新媒体相关工作。

(三)区级部门和乡镇职责。各单位是政府网站开设子栏目的责任单位,参与区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的规划设计,承担区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内容保障;同时负责落实主管单位对政务新媒体监管和发布等相关要求。政务新媒体按照“谁开设、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履行规划建设、组织保障、运行维护、安全管理等职责。公安部门、宣传部门、网信部门等有关业务部门对政务新媒体进行统筹指导和宏观管理。

各责任单位需明确分管领导,落实政府网站栏目、政务新媒体专职运维责任人以及信息互动交流回应的具体责任人,设置AB岗,保障政府网站栏目(详见附件8)及时更新。

(四)备案登记。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实行三级备案登记制,备案登记机构为区政府办公室备案人员发生变更后要在5个工作日内重新备案,并报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三级责任人备案表》(附件2)。做好人员更替的交接工作,避免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断档。

二、开设与关停

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开设、关停、备案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监管,要严格履行相关手续。各单位原则上不再新开设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账号,一个单位原则上在同一平台只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

(一)政府网站

网站栏目由区政府办公室统一规划,其他部门提出需求和建议。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在政府网站开设子栏目和专题专栏。

1.网站栏目增(减)。各部门填写《政府网站栏目增(减)申请备案表》(附件3)注明具体栏目结构框架及设计风格,对内容链接安全及信息维护负责。栏目建设完成后,请申请单位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内容维护并向公众发布。

2.新建专题专栏政府网站专题专栏开设要有必要性依据,需涉及重要工作、重大活动。新建专题专栏,需向区政府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政府网站专题专栏申请备案表》(附件4),明确栏目维护管理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注明专题具体栏目结构框架及设计风格,对专题内容链接安全及信息维护负责,专题专栏建设完成后,请申请单位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内容维护并向公众发布。工作结束后,及时向区政府办公室和大数据中心反馈并做好归档。专题专栏按照工作动态栏目管理,更新时间间隔不超过14天。

3.其他设置。各单位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需在政府网站增加特殊设置,应向区政府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留档,一旦工作结束,应主动联系区政府办公室处理。

(二)政务新媒体

1.分级备案。按照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原则,开展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分级备案工作。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关停、注销工作由主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同时在“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中提交申请,并在3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向区政府办公室提交《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备案表》等资料(见附件5、6)。区政府办公室接到备案后及时向市政府办公室报备,经省政府办公厅批准同意。政务新媒体的子媒体开设,需经区政府办公室批准同意。

2.公示公告。因工作原因需要临时下线的,必须经过区、市、省三级备案,并在政务新媒体上向社会公告。在运行的政务新媒体主账号名称、图标要在政府网站显著位置集中展示,并根据开设、注销等实际情况动态增减,方便群众关注或下载。

3.僵尸账号处理。对功能定位不清晰、不能提供有效互动功能、不能按照考核指标进行运维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要坚决关停各单位要认真清理“僵尸”“空壳”账号,包括机构合并前的,要立即关停。如瞒报、漏报、拒不整改、逾期关停的“僵尸”账号、空壳账号,产生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内容建设

(一)“三审制度”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对信息公开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业务股室负责人和信息公开发布人员、稿件编辑人员为具体责任人。信息公开内容的末尾应标注来源、编辑、校审责任人员。各单位应当把信息公开源头认定、锁定机制落实到位;按照公文审批流程,层层审签,方可上网发布。网站信息格式参照公文格式;红头文件不得上网,上网文件要去红头处理;对信息安全规范性负责。各单位作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三审”制度,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从政治导向、语言文字、政策法律等全方位把关。

1.初审(一审)。信息稿件编辑人员编好信息后,由各单位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初审,重点负责把好稿件语言文字关,逐字逐句审读,对字、词、句认真细致把关,防止出现错字、病句等错误,保障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2.复审(二审)。由各单位分管负责人负责,重点把好公开信息的政策法律事实关,在全面把控文稿内容的基础上,对字、词、句及相关数据认真细致把关,对信息稿件的文字规范、政策依据、发布价值及信息安全性进行审核。

3.终审(三审)。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重点负责把好政治导向关,从全局高度对稿件的政治导向、社会效应、政策法规、信息安全作出最终判断,主要负责人不能作出最终判断的,应请示上级有关部门之后再作判断。

(二)内容建设

1.政府网站

1)信息公开范围

责任单位发布信息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

2)信息更新时限

严格遵守《四川省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规定的时间节点,做好信息更新维护工作,即动态要闻类栏目更新时间间隔不超过14天;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政策文件类一级栏目更新时间间隔不超过6个月;统计信息更新时间间隔不超过2个月概况类信息更新时间间隔不超过1年;年报、规划财政预决算类信息更新时间间隔不超过1年;领导之窗、机构职能栏目有变动依法及时更新更新时间间隔不超过1年;人事招考、政策类信息有变动时及时更新更新时间间隔不超过6个月不得出现逾期栏目、空白栏目。

3)政策文件与解读

政策文件未在政府网站上公开的,不具有法律效应,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责任单位发布重要政策文件时,需同时发布对应的解读材料,介绍政策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等。解读形式应多样化数字化、图图解、漫画音视频等多种形式解读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互相关联一一对应,方便公众查找。

4)办事服务 

网站设置“政务服务”频道,链接至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安州站点,集中提供在线服务责任单位应保证办事服务要做到事项公开;提供在线办事;公开办事统计数据,更新时间间隔不超过1个月;事项必须提供办事指南,指南重点要素齐全、办理材料格式要求明确、表述清晰;内容准确;样表规范。办事服务涉及内容不准确、不全面的问题,权限在区内的,由责任单位牵头处理;权限在省市的,由责任单位牵头向上反馈,确保问题及时解决

2.政务新媒体

1)内容发布。政务新媒体应发布与本地本单位职责相关的政务信息。厘清政务定位,不得刊载商业广告。同时鼓励多元化发布形式,通过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动漫等适宜移动端传播的新形式予以展现。

2)发布时限。完善信息内容更新机制,不得产生“僵尸”“空壳”账号。动态信息做到监测时间点14天保持动态更新

3)信息转载。规范转载发布行为。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发布的,需要社会公众周知的重要政务信息应8小时内完成转载。转载信息要保证来源可溯,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和信息内容。

4)创新入口。创新办事服务入口,努力提供信息查询、办事预约、证照办理等在线服务,推动实现“最多跑一次”。注重优化政务服务,突出民生事项,做到事项多、流程顺、体验好。行政机关其他政务新媒体提供的服务事项,其政务新媒体主账号原则上应同步予以提供。

(三)互动交流

1.政府网站

政府网站建设有“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征集调查、领导信箱”三个平台,责任单位应做好意见建议受理反馈情况的公开工作。

1我为政府网站找错问题相关责任单位对“我为政府网站找错”栏目反馈的问题,整改及答复时间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我为政府网站找错”栏目的反馈信息需按照统一格式(附件1)进行认真答复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提供原件(加盖公章)及电子版交由区政府办公室存档

2)征集调查。为汇聚民智、回应民声,责任单位可使用民意征集、问卷调查等功能,由区大数据中心上传发布。

3领导信箱。领导信箱栏目链接至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的书记区长信箱,区委网信办要按时公开信件选登,更新时间间隔不超过2个月,确保选登信件不存在错敏、暗链外链、个人隐私泄露、失泄密等情况

2.政务新媒体

政务新媒体应开通互动交流功能,完善留言评论、在线访谈、征集调查等互动交流栏目,事关社会公众利益的咨询、投诉和建议均应及时回应。

1)畅通互动渠道。加强与业务部门沟通协作,对群众诉求要限时办结、及时反馈。密切关注重大突发事件及社会热点事件,针对混淆公众视听、扰乱工作大局的不实言论,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澄清事实,辟除谣言。

2)增强互动性。持续完善统一、权威、全面的咨询答问库,有力提升答问效率和互动质量。重大活动、重要节日等设置议题,吸引公众参与。

3)注重互动时效性。对于留言咨询等,要做到24小时快速反应、48小时内必须互动回应。

四、安全管理

(一)平台安全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网络安全意识,建立健全网站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管理人员,明确职责和权限。安州区大数据中心要按照电子政务安全规范和技术要求,完善政府网站安全基础设施,加强网站安全技术和手段的应用,不断提高对网络攻击、病毒入侵、系统故障等风险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各单位需要第三方服务商提供服务时应当明确约定权责,签订保密协议,进行保密培训,加强资质审查和日常监督。

(二)账号安全

安州区大数据中心对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登录账号、密码和使用终端进行安全管理,严格设定访问和操作权限。责任单位应对本单位用户名及口令进行保密要妥善保管、规范使用平台用户账号和密码,未经允许,不得对后台数据库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严禁转借账号,管理人员变更后,做好工作移交、保密承诺、口令更换等必要的安全保密工作及时修改密码,避免登录信息外泄,造成网络安全事故。

(三)信息安全

坚持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原则责任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履行保密审查手续严禁涉密信息上网,不得发布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对可能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应严格管理。同时,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规,应定期清理排查,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采取删除、撤回和去标识化等脱敏方式进行规范处理。

(四)值班值守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网络安全意识,安排人员对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进行“7×24小时”值班值守和读网检查,不定时阅读政府网站各页面的内容,加强工作日和节假日期间巡网读网,如发现信息内容有误、页面无法打开等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若出现突发网络舆情、突发网络安全事件等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带班领导,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照预案程序逐级上报,做好详细记录。值班值守人员要确保24小时通信联络畅通,做好重大事件报告和处理工作。

(五)舆情处置

各单位应把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作为舆情回应、引导的重要平台。对涉及本单位业务的重大突发事件、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网络谣言,应在网信部门的指导下,及时回应舆情。突发舆情后,要按照“快速反应、确认事实、正面回应、妥善处理”的总体要求,在第一时间启动响应机制,及时了解舆情出处,对引发该舆情的不实之处进行澄清,引导舆情的正面发展。

(六)错敏整改

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单位一旦发现错敏信息,应第一时间整改各单位要随时做好接收预警提醒准备,一旦接到整改信息,应在1小时内整改并反馈结果,具备修改后重新发布条件的,经仔细修改并通过“三审”后重新发布。建立错敏整改台账,做好问题整改复核闭环管理,多回头看,确保错敏信息整改到位。

五、监督考核

政府办公室将于每季度对照四川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优化调整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川府公开办函〔202315号),对各单位负责的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和单位子栏目、政务新媒体内容更新等情况进行常态化检查,并印发季度通报,检查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一)日常监测。区大数据中心采用技术扫描和人工监测相结合的模式,每日对网站运行情况开展抽检,并建立台账。

(二)季度督查。区政府办公室每季度对责任单位负责的栏目进行巡查,通报信息公开情况和突出问题,责任单位2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及时提交整改报告。

(三)年度考核。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运维情况纳入全区年度绩效考核,未按规定落实管理或整改工作的,严格按年度考核细则予以扣分。

(四)单项否决。若出现严重表述错误、泄露国家机密、发布或链接反动暴力色情等内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因管理工作不当引发严重负面舆情等单项否决情形的,判定为不合格,不再对其指标进行考核。

(五)约谈与问责。违反相关规定造成影响的,由政府办公室区委目标绩效办召集相关负责人谈话或给予通报批评,并扣除年度目标考核中相应分值政务新媒体触及单项否决的,从《政务新媒体白名单》中移除并责令开设单位按程序实施关停。

 

附件:1.“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参考答复方式

2.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三级责任人备案表

3.政府网站栏目增(减)申请备案表

4.政府网站专题专栏申请备案表

5.政务新媒体备案表

6.注销/新添新媒体账号登记表

7.政务新媒体白名单

8.政府网站各栏目责任清单

 附件1-8.pdf


政策解读:http://www.anzhou.gov.cn/public/content/43704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