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绵阳市安州区委组织部2022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 组织部发布时间:2022-03-30 11:20浏览次数:
字体:【    】

 

 

中共绵阳市安州区委组织部单位2022年预算报表(2022年版).xlsx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负责制定全区党的建设规划,研究、制定区级机关、乡镇党委、企事业基层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和党员教育工作、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

2.负责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指导、督促党委(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了解党员和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区委反映部门、乡镇和企业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情况和问题。

3.负责区级部门机关党委(总支)的审批工作;审议并报区委审批党委、党组的建立、调整。

4.负责全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研究和贯彻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政策、制度,考察、任免、考核、培训科级干部;抓好后备干部选拔和上挂、下派干部管理工作,主管全区干部教育工作,制定全区干部教育规划和有关政策;检查、指导、协助区委党校、乡镇对科级以下干部、党员的培训。

5.负责对区级各部门、乡镇执行党的干部路线、组织路线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宏观指导;协助各单位党组织抓好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的学习。

6.负责全区人才工作及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牵头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区党委政府政府有关人才工作的重大政策和部署;协调、指导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规划、政策制定、表彰奖励等工作、负责区拔尖人才的评选表彰工作。

7.承担区委党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区委党建办)的一系列党建工作;承担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的日常工作;领导区委老干部局和区委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中心的工作。

8.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工作要点

1.“学培为先”抓实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把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和最新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区委常委会、各级各部门党组(党委)会第一议题。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市、区党代会精神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各类培训班次以及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的必学内容,分期分批开展培训学习,统一全区党员干部思想行动。组建巡回宣讲团,分专题、分领域、分层次开展宣讲解读,利用电视广播、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载体,持续开展多层次、广角度、全方位的宣传解读,推动党员干部群众真正把市、区党代会精神学深悟透、笃行实干。找准贯彻落实的切入点和落脚点,研制具体工作举措,推动《绵阳市安州区组织系统贯彻落实区第三次党代会精神为全面建设全省经济生态强区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安州提供坚强有力组织保障若干措施》落地见效,确保重要精神在安州组织工作实践中落地落实。

2.“质量为要”抓实基层组织体系建设。探索实行基层党建绩效管理,建立台账管理、全程纪实、督导暗访、点名通报、定期回访等闭环管控体系,以基层党建“月例会”、机关党建“季例会”为载体,定期开展集中考核评估,推动基层党建绩效考评结果与政治进步、政治荣誉、经济待遇等深度融合。实施“头雁提能”、村集体经济“消薄”行动,严格执行“一肩挑”监管制度,总结推广“导师帮带制”经验,深化乡村振兴示范镇村创建,做实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启动智慧党建体系建设,集中抓好《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重点任务清单》,以及“红色物业”党建示范、社区分类治理等重点工作落实,全力以赴争创更多城乡基层治理领域国省市级示范单位。

3.“事业为上”提升干部队伍执政本领。突出换届后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全面推行“优化结构、人事相宜、全面比选、择优使用”十六字干部选任操作规范,破除“论资排辈”“求全责备”等观念,多想“该用谁”而非“谁该用”,全方位提高干部选任水平。进一步拓宽干部来源渠道,放眼各条战线、各个领域、各个行业,分层分类建立优秀年轻干部梯次储备“动力库”,推动全区后备力量“蓄水池”扩容更新。

二、单位构成及概况

中共绵阳市安州区委组织部为一级预算单位。

中共绵阳市安州区委组织部单位编制数为53名,其中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人员)33名,事业编制18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单位实有在职人员总数42人,其中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人员)24人,事业16人,机关工勤2人;离退休13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委组织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区委组织部2022年收支总预算849.57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8.947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一)收支预算情况

区委组织部2022年收入预算849.57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49.57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00%,较2021年减少18.9471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区委组织部2022年支出预算849.57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472.97万元,占支出总额的55.67%,较2021年增加11.4629万元。 项目支出376.6万元,占支出总额的44.33%,较2021年减少30.41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区委组织部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849.57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8.947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49.5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4.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8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1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委组织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49.57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18.947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4.46万元,占85.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80万元,占7.16%;卫生健康支出15.2万元,占1.79%;住房保障支出49.12万元,占5.7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341.86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公用支出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40.53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0.27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职业年金。

4.医疗卫生(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5.2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49.12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376.6万元,主要用于党员教育、远程教育、智慧党建运行、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管理、基层党校建设、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援藏援彝干部人才待遇保障及慰问、老干部慰问、老干部活动、老干部活动中心运转、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退休干部医疗照顾、离休干部医疗照顾、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整理、扫描、公务员招考、选调生工作等。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委组织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72.9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03.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离休费等。

公用经费69.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区委组织部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

较2021年预算数减少1.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减少。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无。

(二)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1.2万元,较2021年预算数减少1.8万元。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开展各项公务活动,主要是保障组织和公务员等项目的顺利开展。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3万元,   较2021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22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油、维修、保险、过路过桥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组织和公务员事务的正常运行。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委组织部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委组织部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区委组织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9.32万元,比2021年预算的69.8434万元减少了0.5234万元,减少0.75 %。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单位固定资产总额216.1997万元。共有车辆1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1辆。

2022年部门预算没有安排车辆购置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公务员调资工作:稳妥推进全区公务员(参公)调资、退休、死亡办理工作等所需资料印制支出。

2.基层党校建设:开展“基层党校”培训,印制资料等。

3.专家人才津贴补助:在管理期内的高层次人才、育才计划入选者和育才计划新评定的人才进行津贴和人才专项补助等支出。

4.远程教育经费:IPTV网费、电视机更换、电脑配件及办公耗材、卫星站点电脑维护费、(社区)站点操作人员误工补助、培训费、党员教育机房电子设备、卫星站点入IPTV安装补助费、新增机顶盒,远程教育记录表制作等支出。

5.党员教育经费:新党员发展及培训、党员系统维护,党员日常管理、党员教育资料印制、党代表视察、为党代表订阅《中办通讯》等报刊、每年2次党内统计培训等支出。

6.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管理工作经费:组建专门工作组,对驻村工作队及第一书记工作进行督查,印制学习培训资料、集中宣传表扬等支出。

7.智慧党建运行经费:智慧党建平台维护费及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8.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川组通〔2015〕25号;绵组通〔2018〕85号明确要求,每年对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活动经费实行定额补助,统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党建指导队督查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差旅费、交通费、伙食费等支出;调研指导“两个覆盖”资料印制、培训费等支出。

9.援藏援彝干部人才待遇保障费及慰问经费:援藏援彝干部人才生活补助、交通补助、通讯补助、艰苦边远地区补贴、高海拔乡镇临时岗位补贴等待遇保障、看望慰问援藏援彝干部人才等支出。

10.重大人才活动运行项目经费:赴外招才引智活动场地租赁、宣传片制作、资料印制、购买文具、差旅、伙食、车辆租赁以及证书、铜牌、宣传展板制作等费用;组织参加各类洽谈会、博览会、创新创业大赛差旅、接待、资料印制等费用;省内外组团学习先进人才工作经验考察活动;校地合作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等费用支出。

11.老干部慰问经费:全区300余名老干部及遗孀春节、重阳节、八一节、七一节等重大节日慰问,以及老干部生病住院、去世送葬等慰问费和慰问品支出。

12.离退休老干部特殊困难帮扶经费:对全区50余名年龄偏大、生活困难、住在乡镇农村等特殊困难老干部及遗孀进行帮扶,发放一定比例的慰问金和慰问品等支出。

13.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退休干部医疗照顾补助费: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干部的医疗门诊照顾补助费用、住院3%提升比例照顾费用及个别离休干部门诊、住院补助等支出。

14.老干部活动经费:全区200余名离退休老干部(带家属)开展春秋两季外出参观考察活动以及日常学习类活动:租赁车辆、午餐、晚餐、资料印制费用、保险费、参观场地费、讲解费等支出。

15.老干部活动中心运转经费:保障老干部及各老年群体在活动中心开展各项正能量活动,打印复印资料、购买文件盒、烧水壶、文具等支出,以及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硬件设施设备维修维护费等维持老干部活动中心的正常运转等支出。

16.离休干部医疗照顾补助费:全区9名离休干部的医疗门诊、生病住院照顾补助等支出。

17.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经费:干部数字化档案室电费、设备维修更换、档案查阅打印耗材等支出。

18.领导班子综合分析研判、年度考核及领导干部考察工作经费:每年2次领导班子综合分析研判工作、1次年度考核工作、1次领导干部考核工作资料印制、伙食费、差旅补助等支出。

19.选调生工作经费:选调生招录、培训、管理等支出。

20.挂职干部、优秀年轻干部管理经费:选派挂职干部到外地任职工作管理、优秀干部到我区挂职日常管理、每年召开挂职干部表彰会等支出。

21.公务员招考工作经费:每年公务员招考的考务费、住宿费、餐饮费等费用。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有关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公务员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方面的经费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离休人员的工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救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用于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支出。

11.医疗卫生(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医疗卫生(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人员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职工个人方面的费用开支。

1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7.项目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 

1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9.“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