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安州区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 政法委发布时间:2024-04-18 10:24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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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安州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深入贯彻党中央决定和省委、市委、区委决策,对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安州、法治安州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全区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和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4.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维护政治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指导全区政法系统网络安全智能化建设工作。

5.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全区政法工作的政策措施,及时向区委提出建议。

6.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7.支持和监督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部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8.组织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9.指导和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同区级有关职能部门管理监督政府领导干部,协助区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政治督察制度。

10.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绵阳市安州区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重点工作。

紧扣党的二十大关于“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战略布局,锚定争创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奋斗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大力提升政治能力水平。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持续抓好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报告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进一步细化学习安排和计划措施,持续抓好思想政治教育,不断增加学习教育引领力、渗透力和感召力,提高干警辨别政治是非、保持政治定力、防范政治风险的能力,进一步夯实思想根基。主动作为强化政治担当,提升工作质效。聚焦群众需求,查找工作短板,不断推出和优化便民法律服务措施;找准着力点、突破口,全面提升办案质效,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以有力举措将暖警爱警落到实处,鼓舞干警士气、激励斗志,为做好新时代政法工作提供强有力的队伍保障。二是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持续深化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深入开展反奸防谍工作,加强对重点军工单位和军民融合企业反奸防谍工作指导。强化涉暴恐信息收集,强化重点区域和要害部位反暴恐安全防范措施,完善防暴恐应急预案,开展防暴恐演练,防范打击暴恐活动。深化网上斗争,加大负面舆论的引导和反制,守好意识形态阵地。深入实施“筑墙”“净土”“攻心”三大工程,重拳打击邪教和非法宗教组织体系和骨干成员。三是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全面排查化解涉稳风险隐患,加强涉稳重点人员、群体管控,持续推进“治重化积”和涉房、涉军等重大矛盾风险领域攻坚,努力化解历史遗留问题。贯彻落实《四川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从源头上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保障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顺利实施。对挑头人员进行法治教育敲打,对反复教育仍不听劝阻以及长期违法信访重点人员要适时依法打击。四是坚决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联动排查化解、会商研判、多元预防调处机制,深化“诉源治理”“诉非衔接”“检调对接”“公调对接”,聚焦涉疫、劳动争议、征地拆迁、乡村振兴以及涉婚恋家庭、邻里纠纷等重点领域开展问题隐患滚动式排查,进一步推进新业态领域矛盾纠纷试点建设,开展重大矛盾纠纷跟踪督导,坚决把重大风险化解在基层。五是坚决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持续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进一步畅通线索举报渠道,落实有奖举报政策,建好线索办理台账。保持对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的严打深挖态势,同步推进“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坚决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和经济基础。常态化开展软弱涣散村党组织集中整顿,持续防范和整治“村霸”。常态化开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专项整治,不断深化打击整治侵害未成年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有针对性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严打群众深恶痛绝的“黄赌毒”“食药环”“盗抢骗”等违法犯罪,依法打击买卖个人信息案,依法打击民生、“三农”、涉疫等领域违法犯罪。六是坚决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扎实持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打非治违”行动,重拳整治道路运输非法运营违法行为。全面落实寄递物流“三个100%”,强化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易制爆危化毒品等重点物品管控和闭环式监管。加强社区矫正、刑满释放、吸毒、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三失三气等特殊人群、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全面排查整治疫情防控重点场所安全问题和风险隐患,精细管控,打好疫情防控主动仗。七是有序推进乡镇社会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坚持因地制宜有序推进的原则,推广花荄镇社会治理中心建设经验,通过整合诉源治理、公调对接、人民调解以及群众接访资源,推动乡镇综治中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信访接待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诉讼服务中心等“多中心”一体化运行,切实搭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实现政法、信访与基层党政组织、社会力量协同发力,群众诉求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力争在2024年底,全区乡镇全部实现规范化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部门概况

绵阳市安州区委政法委员会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行政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其中: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二个,包括: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安州区法学会。

绵阳市安州区委政法委员会编制数为18名,其中公务员11名,事业编制6名,工勤编制1名。单位实有在职人员总数22人,其中公务员15人,事业编制6人,工勤编制1人;离退休9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绵阳市安州区委政法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绵阳市安州区委政法委2024年收支总预算632.89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82.18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住房保障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绵阳市安州区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收入预算632.89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32.89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绵阳市安州区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支出预算632.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1.01万元,占支出总额的72.84%。项目支出171.88万元,占支出总额的27.1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绵阳市安州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 632.89万元, 比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82.18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住房保障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632.8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518.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8.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12.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33.7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委政法委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32.89万元,比 2023 年预算数减少82.18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住房保障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518.14万元,占81.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8.32万元,占 10.8%;卫生健康支出 12.64万元,占2.0%;住房保障支出33.79万元,占5.3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293.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为171.88万元,主要用于政法委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为53.0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45.01万元,主要用于绵阳市安州区委政法委员会机关的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2.56万元,主要用于绵阳市安州区委政法委员会机关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0.66万元,主要用于绵阳市安州区委政法委员会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行政单位医疗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0.30万元,主要用于绵阳市安州区委政法委员会机关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34万元,主要用于绵阳市安州区委政法委员会机关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3.79万元,主要用于绵阳市安州区委政法委员会机关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绵阳市安州区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61.0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18.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奖励金。

公用经费42.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出(境)经费

绵阳市安州区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绵阳市安州区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

公务接待费较 2023 年预算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所必要的公务接待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绵阳市安州区委政法委2024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阳市安州区委政法委员会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阳市安州区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绵阳市安州区委政法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4.37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8万元,增加4.55%,主要原因是 2024 年预算将办公经费等经费纳入人员经费统计,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绵阳市安州区委政法委员会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绵阳市安州区委政法委员会固定资产总额89.56万元。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区委政法委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10个,涉及预算 171.88万元。其中:运转类项目 10 个,涉及预算 171.88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必须有)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主要用于政法工作、见义勇为专项工作、平安安州建设工作、司法求助工作、社区网格员、全国两会和重要敏感时段期间信访维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工作、以奖代补政策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扫黑除恶、打击非法集资专项工作支出。

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在职在编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比例为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区委政法委机关、区法学会、区矛盾纠纷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2.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区委政法委机关、区法学会、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法委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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