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安州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3年部门预算

来源: 政法委发布时间:2023-02-22 13:12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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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深入贯彻党中央决定和省委、市委、区委决策,对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安州、法治安州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全区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和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4.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维护政治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指导全区政法系统网络安全智能化建设工作。

 5.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全区政法工作的政策措施,及时向区委提出建议。

  6.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7.支持和监督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部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8.组织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9.指导和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同区级有关职能部门管理监督政法领导干部,协助区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政治督察制度。

  10.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绵阳市安州区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重点工作。

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改革创新引领,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落实市委八届五次全会、区委三届四次全会、全区2023年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聚焦“三大板块”全力攻坚,围绕政治站位全区率先、政法业务全市领先、平安建设全省争先、特色亮点全国创先“四先目标”,努力锻造新时代安州政法铁军,着力构建更高水平平安安州、法治安州,为全面建设全省经济生态强区,奋力谱写以中国式现代化引领推动安州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贡献政法力量。

1、始终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

1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2强化理论学习和理论武装

3贯彻制度规定和制度机制

2、筑牢政治安全坚固防线

1)构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

2)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扎实开展反渗透、反颠覆、反分裂、反邪教、反恐怖斗争,深化国家安全教育

3)防范打击非法宗教和邪教活动

    4)防范意识形态领域风险

3、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锚定维稳工作目标

2)压紧压实信访稳定属地责任

3)高效运行协调联动控机制

4)推动维稳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5统筹协调做好涉稳楼盘等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置

4、强化公共安全管理

1)坚决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2)坚决消除涉枪涉爆安全隐患

3)坚决消除特殊人群安全隐患

4)坚决消除生产建设安全隐患

5)严密高效应对自然灾害

5、聚焦全区中心大局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1)着眼中心大局提供法治保障

2)着眼自身建设维护公平正义

3)着眼打防并举创造稳定环境

6、努力构建更高水平平安安州

1)学习贯彻《绵阳市平安建设规定》

2)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3)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

4)高质量通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验收

5)提高社会治安防控能级

    6)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级

7、推动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

提升农村司法体系“片区化”运行质效

8、以全面建设法治安州为引领,依法执政、严格公正司法                                                                                                                  

9、对上争取、对外宣传加强协调、积极沟通、主动争取、获取支持

10.着力锻造高素质政法队伍

1)坚持政治建警、素质强警

2)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3)坚持从严治警,进一步提升执法司法质效和公信力

4)落实区委关于开展“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安州‘“十四五”’跨越发展怎么看怎么办怎么干”思想大讨论活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部门概况 

绵阳市安州区委政法委员会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行政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其中: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两个,包括: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安州区法学会。

绵阳市安州区委政法委员会编制数为18名,其中公务员11事业编制6名,工勤编制1名。单位实有在职人员总数27人,其中公务员19人,事业编制6工勤编制2离退休6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绵阳市安州区委政法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绵阳市安州区委政法委2023年收支总预算715.07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56.83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增加

(一)收预算情况

 绵阳市安州区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收入预算715.07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15.07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绵阳市安州区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支出预算715.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3.71万元,占支出总额的78.83%。项目支出151.36万元,占支出总额的21.1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绵阳市安州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 715.07万元, 比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56.8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调入1人,调资及基础绩效奖)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715.0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575.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9.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16.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43.5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委政法委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715.07万元,比 2022 年预算数增加156.8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调入1人,调资及基础绩效奖)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575.99万元,占80.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9.23万元,占 11.08%;卫生健康支出 16.31万元,占2.28%;住房保障支出43.54万元,占6.0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363.2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为151.36万元,主要用于政法委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为61.4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58.09万元,主要用于绵阳市安州区委政法委员会机关的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0.8万元,主要用于绵阳市安州区委政法委员会机关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0.76万元,主要用于绵阳市安州区委政法委员会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行政单位医疗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3.61万元,主要用于绵阳市安州区委政法委员会机关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7万元,主要用于绵阳市安州区委政法委员会机关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3.54万元,主要用于绵阳市安州区委政法委员会机关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绵阳市安州区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63.7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31.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奖励金。

 公用经费32.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出境经费

绵阳市安州区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无因公出国出境经费。

二)绵阳市安州区委政法委员会202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

公务接待费较 2022 年预算持平。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所必要的公务接待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绵阳市安州区委政法委2023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阳市安州区委政法委员会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阳市安州区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绵阳市安州区委政法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1.57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5.58万元,增加9.97%,主要原因是 2023 年预算将办公经费、委托业务费等经费纳入人员经费统计,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绵阳市安州区委政法委员会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绵阳市安州区委政法委员会固定资产总额89.56万元。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 年区委政法委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9个,涉及预算 151.36万元。其中:运转类项目 9 个,涉及预算 151.36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必须有)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主要用于政法工作、见义勇为专项工作、平安安州建设工作、司法求助工作、社区网格员、全国“两会”和重要敏感时段期间信访维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工作、以奖代补政策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扫黑除恶、打击非法集资专项工作支出。

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在职在编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比例为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区委政法委机关、区法学会、区矛盾纠纷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2.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区委政法委机关、区法学会、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绵阳市安州区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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