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安州区委统战部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 统战部发布时间:2023-02-21 09:10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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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安州区委统战部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统战部机关是独立的行政机关

(一)负责组织宣传和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区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研究统一战线的有关理论。向区委、区政府、市委统战部反映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负责组织党外人士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加强对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台属、民族宗教人士的教育引导,使他们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积极参政、议政、献计出力。

(三)负责组织召开或协助区委开好党外人士座谈会,协商会、学习会、征求意见会,充分听取他们对我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事业方面重大问题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四)负责我区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党外人士的安排工作。

(五)负责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推荐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司法部门行政领导职务的工作,协助搞好党外干部的管理、考察、考评和培养提高工作。了解、掌握党外干部的工作、学习、生活情况,推动建立良好的党内外合作共事关系。

(六)调查研究我区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参与我区有关知识分子政策的制定,并提出政策性建议,检查知识分子政策在党外知识分子中的贯彻落实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联系、发现、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物,做好对他们的举荐工作。

(七)负责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物的情况,协调关系,研究新情况,向区委、区政府提出政策性建议;做好对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物的“团结、帮助、引导、教育”工作和政治安排工作。

(八)加强对工商联的领导。会同组织部门物色、考察工商联领导成员,选好配好工商联领导班子,组织和推动统一战线各方面积极为经济建设服务。

(九)负责对台工作。加强党的对台方针、政策的宣传,办理和接待台胞、台属来信来访和台胞定居、赴台人员行前教育,加强对台联络工作,大力开展以“三引进”(资金、技术、人才)为中心内容的海外联谊工作;组织和动员台属积极开展勤劳致富活动,收集、整理涉台信息,上报有关部门,妥善处理涉台事务,督促检查对台政策贯彻落实情况。

(十)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检查有关民族和宗教工作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

(十一)负责指导乡镇、区级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统战工作和统战系统干部的培训,协调统战系统各部门的关系;抓好基层统战干部的配备和管理,加强统战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

(二)区委统战部2023年重点工作。

1、凝聚统一战线思想政治共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重要部署;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全区统一战线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法规政策。科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分层次对党外干部、统战民宗干部和党外代表人士开展培训;持续推进基层统战工作,开展基层统战基地、制度、能力提升。加强统战信息宣传工作,“安州统战”宣传平台,积极配合省、市做好宣传文化工作。加强并推进统战领域意形态工作,做好涉统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和热点敏感问题处理,加强涉统网络舆情监督,及时处置负面舆情,守牢意识形态阵地着力提升统一战线防范化解风险能力,深入排查涉民族、涉宗教、涉意识形态等领域风险隐患建立风险隐患工作台帐,明确责任主体落实整改措施。依托镇村两级力量,健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依托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风险评估研判、协同化解机制,不断提升统一战线防范化解风险能力。

2、提升大统战工作格局运行效能。充分发挥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健全完善统战工作协作运行机制。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将条例和省《实施方案》执行情况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纳入政治巡视巡察、监督执纪问责范围。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十四五”规划开展促进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行动。聚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区建设,引导民主党派、工商联及各方面统战代表人士加强交流合作、建言献策;聚焦乡村振战略开展“万企兴万村”等行动,打造“万企兴万村”示范点;聚焦天府旅游名县创建工作,开展旅游行业专题统战部长与民营企业家专题“面对面”“键对键”活动,“助企纾困”为民营企业解难题、办实事建设好基层统战工作示范基地建设“星火工程”,选好配齐基层统战委员、联络员,健全基层统战工作体系;分类指导部门、乡镇、企业,根据实际建立基层统战基地(站、点);制定基层统战示范基地(站、点)评比办法,挂牌(授牌)一批示范基地(站、点)。

3、加强民主党派和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增进政治共识,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的意见》《民主党 派代表人士队伍建设规划(2018-2027年)》《民主党派中央关于新时代组织发展座谈会纪要》三个文件精神。支持配合民主党派围绕加快建设中国科技城、全力打造成渝副中心,聚焦国家科技创新先行示范区、深度参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乡村振兴、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任务,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支持引导民主党派开展健康帮扶、捐资助学、结对共建等社会服务活动。制定民主党派、联谊会作用发挥评价办法,定期表扬一批民主党派、联谊会先进集体和个人,切实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抓好党外代表人士培养工作,探索建立党外代表人士“选、育、管、用”四位一体工作体系,大力推荐党外干部参加各类培训班,加大党外干部交流挂职力度,统筹做好党外人士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落实党外干部刚性配备相关政策,推进各领域党外干部应配尽配,对统战干部开展全覆盖培训

4、加强和改进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大力开展民营企业走访活动,深入了解民营企业经营情况和民营企业家思想状况,做好政策宣传、解疑释惑、提振信心等工作。实践园区统战“四三”工作机制。指导统战工作挂牌单位定期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基地作用,定期开展统战部长与民营企业家沟通协调“面对面”“键对键”活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发挥区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增强党政部门协调联动能力,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深入开展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和“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开展民营企业发展现状专题调研,实施民营企业家梯队建设五年行动计划和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培训计划。引导民营企业家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扎实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

5、创新开展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加强和改进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政治工作,推动“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向纵深开展,组织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深入学习中央、省、市、区系列重要文件精神,不断扩大学习的覆盖面,提高针对性,增强凝聚力。加强无党派代表人士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启动新一轮无党派人士认定、调整、更新、完善无党派人士信息库、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信息库、网络人士库,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完成培训任务。指导、督促“党外知识分子实践创新基地”“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实践创新基地”制定年度活动计划,积极开展各类联谊活动。

6、推进港澳台侨和海外统战工作创新发展。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港澳台侨及海外统战工作决策部署,扎实做好有关工作。积极宣传贯彻《四川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等涉侨法规政策,积极开展涉侨行政事务。完善在港澳台的本辖区人士数据库和在本地的港澳台人士数据库。开展侨情普查,建立海外统战和涉侨工作数据库。深化本地与港澳台经贸文化交流合作,进一步加强对港澳台企业的协调服务工作,开展港澳台人士走访和联谊交友。发挥区侨联组织、“港澳台侨企业培育基地”作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凝聚发展共识。

7、高质量开展新时代民族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广泛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宣传宣讲和教育培训。全面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单位,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城市民族工作示范社区等创建工作,打造“九里洋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基地;深入开展城市民族工作,深入推进新时代城市民族工作,实施城市民族工作管理、服务、关爱制度。探索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流出地、流入地协调机制,对流动人口进行台账管理。推进协同发展,深入实施《关于加强与北川羌族自治县青片河发展片区民族乡镇协同合作发展的实施方案》,用好协同发展工作机制,帮助北川民族地区将特色文化优势、生态环境优势、自然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产业体系优势,不断夯实各族群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基础、物质基础、社区基础。

8、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聚焦“环境提品质、人员提素质、管理提标准”,打造2处宗教中国化示范场所,以示范场所的打造推动全区宗教场所中国化方向建设。组织宗教界持续深入开展“爱国爱教爱社会主义”主题教育和“三大提升”活动,指导宗教场所开展“分类升级创六好”活动。加强宗教界内部规范化管理。依法治理宗教事务,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治意识,完成宗教领域突出问题后续治理任务,治理佛道教商业化和教风乱象问题,学习贯彻《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抓好“三支队伍”建设,加强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建设。重视发挥基层组织、网格员作用,全面提基层宗教工作水平,加强宗教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部门概况 

绵阳市安州区委统战部为一级预算单位。设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一个

绵阳市安州区委统战部单位编制数为14名,其中公务员10名,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3名,单位实有在职人员总数12人,其中公务员9人,事业人员3人,退休11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绵阳市安州区委统战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4.7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0.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28万元。绵阳市安州区委统战部2023年收支总预算294.75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6.79万元,主要原因是:1、人员支出增加,2、项目支出增加

(一)收预算情况

 绵阳市安州区委统战部2023年收入预算294.75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4.75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00%,较2022227.96万元增加66.79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绵阳市安州区委统战部2023年支出预算294.75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239.05万元,占支出总额的81.1%,较2022183.96万元增加55.09万元。 项目支出55.7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8.9%,较202244万元增加11.7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绵阳市安州区委统战部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94.75万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66.79万元,主要原因是1、人员支出增加,2、项目支出增加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4.7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0.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2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绵阳市安州区委统战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94.75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66.79万元,主要原因是1、人员支出增加,2、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0.62万元,占81.6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51万元,占10.35%;卫生健康支出6.34万元,占2.15%;住房保障支出等17.28万元,占5.8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民主工作专项(项)2023年预算数为13万元,主要用于民族事务管理方面的专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023年预算数为134.8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转的人员工资性支出及机关运转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39.7万元,主要用于:各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宗教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宗教场所财务核算人员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26.9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日常运转的人员工资性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其他统战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3.14万元,主要用于各界人士补助经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2.7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7.6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0.1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6.3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7.2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匹配缴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绵阳市安州区委统战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9.0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1.05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奖励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绵阳市安州区委统战部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2022年预算持平。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统战部开展各项公务活动,主要是用于上级统战、民宗、对台等检查工作;兄弟区县交流学习开展各项公务活动,主要是保障接待餐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无。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 

2023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阳市安州区委统战部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阳市安州区委统战部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绵阳市安州区委统战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19.7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绵阳市安州区委统战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绵阳市安州区委统战部固定资产总额18.59万元。共有车辆0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

 2023年部门预算绵阳市安州区委统战部安排车辆购置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 重点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民族工作机动金:2023年度,我机关计划使用财政资金13万对花荄、塔水民族工作站及教育实验基地的维修维护;下基层了解少数民族同胞生产生活情况,调解纠纷劳务费;对少数民族代表开展爱党、爱国培训;对困难群众发放慰问品。

2联谊会工作经费,2023年我部门计划使用财政资金1万元,对知联会、新阶会、新联会开展培训会,举办论坛、交心等形式多样的学习交流。为促进统一战线工作建言献策。

3、宗教工作经费,2023年度我部门计划使用财政资金1万元用于开展宗教工作。具体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检查宗教工作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联系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和教职人员进行各种学习培训,实现宗教可持续发展、稳定发展,完成中央、省市宗教工作督查整改任务的落实,实现全区宗教三级网络建设。

4、宗教团体工作经费,2023年度我部门计划使用财政资金1万元对全区宗教场所进行有效服务管理,为实现全区宗教界的平稳运行,维持宗教团体的正常运行,组织各宗教界人士参加各种 学习会和培训会及学习考察,推进宗教中国化。

5、涉港澳台侨工作,2023年度本部门计划使用财政资金1万元用于涉台工作。主要对港澳台侨人员全年开展学习交流培训,对港澳台侨人员进行日常走访。

6、民主党派工作经费,2023年度我部门计划使用财政资金5万元用于民主党派工作。其目的是为增强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更好地提升党和政府形象,组织引导民主党派成员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作用

7、宗教场所财务管理,2023年度,我部门计划使用财政资金3万元用于对全区宗教场所进行财务规范化管理,统一聘请会计1名,定期对各宗教场的财务进行审核检查,按照财务管理相关依据做到100%财务规范化管理。

8、感恩寺、飞鸣禅院维稳接访工作经费,2023年本部门计划使用财政资金2万元专门用于感恩寺飞鸣禅院维稳接访工作。主要是根据市民宗局的要求,对寺庙的殡葬服务设施进行商业化剥离,并对殡葬服务设施房进行安全鉴定,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完成感恩寺、飞鸣禅院殡葬建筑评估工作,并能过有效途径完成债权债务的收集工作。

9、统战与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维护费,2023年度我部门计划使用财政资金1万元用于负责各民族与宗教团体的联系服务和政策宣传,做好宗教教职人员的培训教育,协助规范宗教场所及民间信仰场所管理及活动的开展。(更换添置设施设备,租赁维护办公用具等,租赁办公场所等)

10、春节慰问费,2023年度我部门计划使用财政资金6.7万元在春节用于慰问困难回民、宗教场所负责人、70岁以上的教职人员、台胞台属、侨眷代表、黄埔老人等。为更好地发挥统一战线作用,持续加强基层民族工作,更大程度做好大团结、大联合,不断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最充分地凝聚共识,凝聚力量,为党和国家提供强大、持久、广泛的力量支持。

11、宗教场所维修资金,2023年度我部门计划使用财政资金15万元对各宗教场所的房屋及设施设备进行安全鉴定,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及设施设备进行拆除、改建及维修维护,保证宗教场所安全。

12、民间小庙治理及后续管理工作经费,2023年度我部门计划使用财政资金6万元,对全区改作他用的小庙及已拆除的小庙进行后续回头看和日常工作,按照三个一批计划,实现全区宗教和顺,完成中央宗教工作督查专项整改任务。

 

十一、名词解释 (必须有)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民主工作专项(项): 主要用于民族事务管理方面的专项支出。

3.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统战部门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反映统战部门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宗教事务(项):用于宗教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其他统战事务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统战部门的事务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就业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统战部).部门预算-四川省部门预决算公开参考样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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