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安州区委统战部
2022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 统战部发布时间:2022-03-30 10:53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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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安州区委统战部

2022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绵阳市安州区委统战部职能简介。

1.负责组织宣传和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区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研究统一战线的有关理论。向区委、区政府、市委统战部反映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负责组织党外人士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加强对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台属、民族宗教人士的教育引导,使他们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积极参政、议政、献计出力。

3.负责组织召开或协助区委开好党外人士座谈会,协商会、学习会、征求意见会,充分听取他们对我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事业方面重大问题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4.负责我区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党外人士的安排工作。

5.负责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推荐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司法部门行政领导职务的工作,协助搞好党外干部的管理、考察、考评和培养提高工作。了解、掌握党外干部的工作、学习、生活情况,推动建立良好的党内外合作共事关系。

6.调查研究我区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参与我区有关知识分子政策的制定,并提出政策性建议,检查知识分子政策在党外知识分子中的贯彻落实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联系、发现、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物,做好对他们的举荐工作。

7.负责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物的情况,协调关系,研究新情况,向区委、区政府提出政策性建议;做好对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物的“团结、帮助、引导、教育”工作和政治安排工作。

8.加强对工商联的领导。会同组织部门物色、考察工商联领导成员,选好配好工商联领导班子,组织和推动统一战线各方面积极为经济建设服务。

9.负责对台工作。加强党的对台方针、政策的宣传,办理和接待台胞、台属来信来访和台胞定居、赴台人员行前教育,加强对台联络工作,大力开展以“三引进”(资金、技术、人才)为中心内容的海外联谊工作;组织和动员台属积极开展勤劳致富活动,收集、整理涉台信息,上报有关部门,妥善处理涉台事务,督促检查对台政策贯彻落实情况。

10.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检查有关民族和宗教工作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

11.负责指导乡镇、区级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统战工作和统战系统干部的培训,协调统战系统各部门的关系;抓好基层统战干部的配备和管理,加强统战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

12.负责做好新经济组织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服务工作。

(二)绵阳市安州区委统战部2022年重点工作。

1、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重要部署;强化理论武装,组织全区统一战线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深入学习统一战线法规政策。科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分层次对党外干部、统战民宗干部和党外代表人士开展培训,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摸清情况、找准问题、提出思路,形成抓好民族宗教工作科学蓝图和精准施工图;着力提升统一战线防范化解风险能力,深入排查涉民族、涉宗教、涉意识形态等领域风险隐患。建立风险隐患工作台帐,明确责任主题,逐一研究解决。依托镇村两级力量,健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依托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风险评估研判、协同化解机制,不断提升统一战线防范化解风险能力。

2、提升大统战工作格局运行效能。注重发挥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作业,健全完善统战工作协作联运机制,探索增加工作联系较为紧密的工作部门作为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适当拓展领导小组会议开席范围。对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开展跟踪问效;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将条例和省《实施方案》执行情况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纳入政治巡视巡察、监督执纪问责范围。开展等比例和省《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调研,督促落实条例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十四五”规划开展促进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行动。聚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区建设,引导民主党派、工商联及各方面统战代表人士加强互访互通、交流合作,聚焦乡村振战略开展“万企兴万村”等行动,打造“万企兴万村”示范点。

3、提升新型政党制度效能。增进政治共识,贯彻落实《各民主党派省委关于建立健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座谈会纪要》,探索建立理论中心组定期学习、党委统战部有关同志列席等制度;支持履行参政党职能,探索建立竞争机制,进一步提升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水平,争取更多成果被市委、区委采纳,发挥好党派“直通车”作用,协调争取民主党派省委、市委领导来安州开展调研,承办民主党派省委、市委重大会议活动;指导加强自身建设,贯彻落实《关于指导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的工作机制》,动态调整区级民主党派代表人士库,建立完善代表人士综合评价体系,探索人才队伍多元化培养模式,指导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贯彻落实加强内部监督、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纪律处分、领导班子述职和民主评议等纪要精神,强化民主党派制度和作风建设。

4、创新开展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动态认定管理,启动新一轮无党派人士认定、调整、更新、完善无党派人士信息库、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信息库、网络人士库,推进重点人物库动态管理,有序做好政治安排;发挥平台作用,全面落实《绵阳市统战领域社会团体管理办法(试行)》,指导相关社会团体完善民主议事、活动举办、会员管理、经费管理等制度。推动区知联会、区新联会、区新阶会健康有序运行;保障深入参与,按照“集中+分类+融合”的方式,组织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深入学习中央、省、市、区系列重要文件精神,不断扩大学习的覆盖面,提高针对性,增强凝聚力。

5、高质量开展新时代民族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全面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单位,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城市民族工作示范社区等创建工作,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基地;深入开展城市民族工作,深入推进新时代城市民族工作,实施城市民族工作管理、服务、关爱制度。引导全社会客观对待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跨区域流动现象,探索各民族群众在空间上互嵌式交往、心理上互嵌式共鸣的务实举措;推进协同发展,深入实施《关于加强与北川羌族自治县青片河发展片区民族乡镇协同合作发展的实施方案》,用好协同发展工作机制,帮助北川民族地区将特色文化优势、生态环境优势、自然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产业体系优势,不断夯实各族群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基础、物质基础、社区基础。

6、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召开全区宗教工作会议,深入开展“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教育活动,支持宗教界加强自身建设,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开展好提升宗教教职人员综合素质、提升宗教团体和场所管理水平、提升宗教界社会形象的“三大提升”活动,不断提升自我管理水平,实施宗教中国化示范工作,打造宗教中国化示范场所;依法治理宗教事务,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治意识,完成宗教领域突出问题后续治理任务,治理佛道教商业化和教风乱象问题,学习贯彻《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抓好“三支队伍”建设,加强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建设。重视发挥基层组织、网格员工作,全面提高基层宗教工作水平,加强宗教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加强宗教理论研究者队伍建设,强化宗教工作理论研究。

7、推进民营经济“两个健康”。帮助树立发展信心,及时了解民营企业经营情况和民营企业家思想状况,做好政策宣传、解疑释惑、稳定预期等工作。帮助民营企业有效应对经济形势冲击,探索在工商联所属商会党组织中建立统战工作联络员制度,推动统战工作向商会组织的有效覆盖,畅通民营企业诉求反馈渠道;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发挥区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增强党政部门协调联动能力,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探索建立民营企业评估涉企业政策落实、评议政府职能部门、金融及非金融机构机制,构建营商环境建设评价体系,探索在商会成立民营企业纠纷调解站;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深入开展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和“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开展民营企业发展两现状专题调研,实施民营企业家梯队建设五年行动计划和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培训计划。引导民营企业家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扎实推进“万佧企兴万村”行动,参与光彩事业和其他工艺慈善事业,指导工商联完成换届工作。

8、推进港澳台侨和海外统战工作创新发展,争取港澳台人心,常态化做好香港专项工作,强化在安代表人士引领,持续开展 “爱我中华,同心向党”系列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举办系列联谊活动,增进思想共识;提升侨务工作实效,着力凝聚侨心,做好与侨界代表人士联谊、交友、走访、慰问、谈心交流等工作。着力培养 侨才,加大新生代侨界代表人士教育培训使用,引导发挥作用。贯彻落实《四川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引导侨界资源,积极参与招商引资、乡村振兴、科技城建设等重点战略;创新海外统战工作路径,认真学习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式下在美西方国家开展海外统战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归侨侨眷身份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和省具体办法精神,结合安州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9、着力夯实统战工作基层基础。抓好代表人士培养工作,大力推荐党外干部参加各类培训班,加大党外干部交流挂职力度,统筹做好党外人士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落实党外干部刚性配备相关政策,推进各领域党外干部应配尽配,对统战干部开展全覆盖培训;加强涉统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加强统战信息宣传工作,积极融入“同心四川”融媒体平台,压实统战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完善和落实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加强涉统网络舆情监督,及时处置负面舆情,守牢意识形态阵地;加强统战部门自身建设。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动学史明理再深化、学史增信再锤炼、学史崇德再提升、学史力行再出发。坚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觉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整治。支持驻部纪检监察组发挥派驻监督作用。优化统战系统调研检查方式方法,加强统战干部培养交流和锻炼、提升政治能力、政策执行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谊交友能力、民主协商能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部门概况

绵阳市安州区委统战部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绵阳市安州区委统战部单位编制数为11名,其中公务员10名,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3名,单位实有在职人员总数12人,其中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人员)9人,事业人员3人,离退休11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绵阳市安州区委统战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7.9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3.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52万元。绵阳市安州区委统战部2022年收支总预算227.96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9.3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绵阳市安州区委统战部2022年收入预算227.96万元,其中: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7.96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00%,较2021年267.34万元减少39.38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绵阳市安州区委统战部2022年支出预算227.96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83.96万元,占支出总额的80.7%,较2021年增加11.62万元。 项目支出44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9.3%,比2021年预算减少51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绵阳市安州区委统战部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27.96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39.3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7.9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3.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5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绵阳市安州区委统战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7.96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39.3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3.88万元,占80.6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53万元,占9.44%;卫生健康支出6.03万元,356占2.65%;住房保障支出16.52万元,占7.2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民主工作专项(项)2022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民族事务管理方面的专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022年预算数为108.7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转的人员工资性支出及机关运转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31万元,主要用于:各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宗教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宗教场所财务核算人员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其他统战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1.12万元,主要用于春节慰问各界人士经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救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4.3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 社会保障和救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7.1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6.0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16.5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匹配缴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绵阳市安州区委统战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3.9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5.96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奖励金、生活补助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绵阳市安州区委统战部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较2021年预算持平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统战部开展各项公务活动,主要是用于上级统战、民宗、对台等检查工作;兄弟区县交流学习开展各项公务活动,主要是保障接待餐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阳市安州区委统战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阳市安州区委统战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绵阳市安州区委统战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是19.04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绵阳市安州区委统战部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绵阳市安州区委统战部固定资产总额原值18.59万元。  

2022年部门预算无安排车辆购置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民族工作机动金:2022年度,我机关计划使用财政资金10万元,用于对其它困难少数民族家庭及儿童进行6000余元物资帮扶,合计购买慰问品120份;对235户回民困难家庭进行每户400元困难补贴。为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全区少数民族和谐发展。

2联谊会工作经费,2022年我部门计划使用财政资金2万元,对知联会、新阶会、新联会开展培训会,举办论坛、交心等形式多样的学习交流。为促进统一战线工作建言献策。

3、宗教工作经费,2022年度我部门计划使用财政资金10万元用于开展宗教工作。具体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检查宗教工作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联系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和教职人员进行各种学习培训,实现宗教可持续发展、稳定发展,完成中央、省市宗教工作督查整改任务的落实,实现全区宗教三级网络建设。

4、宗教团体工作经费,2022年度我部门计划使用财政资金5万元对全区宗教场所进行有效服务管理,为实现全区宗教界的平稳运行,维持宗教团体的正常运行,组织各宗教界人士参加各种 学习会和培训会及学习考察,推进宗教中国化。

5、对台工作经费,2022年度本部门计划使用财政资金2万元用于涉台工作。主要加强党的对台方针、政策的宣传,办理和接待台胞、台属来信来访和台胞定居、赴台人员行前教育,加强对台联络工作,大力开展以“三引进”(资金、技术、人才)为中心内容的海外联谊工作;组织和动员台属积极开展勤劳致富活动,收集、整理涉台信息,上报有关部门,妥善处理涉台事务,督促检查对台政策贯彻落实情况。

6、民主党派工作经费,2022年度我部门计划使用财政资金6万元用于民主党派工作。其目的是为增强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更好地提升党和政府形象,组织引导民主党派成员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地作用

7、宗教场所财务管理,2022年度,我部门计划使用财政资金3万元用于对全区宗教场所进行财务规范化管理,统一聘请会计1名,定期对各宗教场的财务进行审核检查,按照财务管理相关依据做到100%财务规范化管理。

8、感恩寺、飞鸣禅院维稳接访工作经费,2022年本部门计划使用财政资金5万元专门用于感恩寺飞鸣禅院维稳接访工作。主要是根据市民宗局的要求,对寺庙的殡葬服务设施进行商业化剥离,并对殡葬服务设施房进行安全鉴定,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完成感恩寺、飞鸣禅院殡葬建筑评估工作,并能过有效途径完成债权债务的收集工作。

9、统战与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维护费,2022年度我部门计划使用财政资金3万元用于负责各民族与宗教团体的联系服务和政策宣传,做好宗教教职人员的培训教育,协助规范宗教场所及民间信仰场所管理及活动的开展。(更换添置设施设备,租赁维护办公用具等,租赁办公场所等)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民主工作专项(项): 主要用于民族事务管理方面的专项支出。

3.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统战部门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反映统战部门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宗教事务(项):用于宗教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6.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其他统战事务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统战部门的事务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新统战部 部门预算-四川省部门预决算公开参考样表(2022年版).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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