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绵阳市安州区委党史研究室2022年单位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来源: 党史研究室发布时间:2022-03-30 09:39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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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绵阳市安州区委党史研究室

2022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党史办职能简介。

参与拟定全区党史、地方志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区党史研究、地方志管理的事务性工作。组织编辑出版《中国共产党安州执政实录》等党史基本著作和普及性党史书刊,组织编纂、出版发行《安州区志》《安州年鉴》等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和其他相关地情文献,组织编纂全区党史资料、党的历史文献资料及其他地情文献资料。开展党委领导革命、建设、改革等事业的经验与教训。收(征)集、整理、保存、抢救、保护党史、地方史、地方志和其他相关党史、地情文献资料,配合做好安州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开展全区党史、地方志宣传教育,普及党史、地方志知识。配合做好党史基本著作、镇(乡)志书、区级部门(行业)志书和列入区级编修规划的其他各级各类志书的审查验收工作。开展党史、地方志工作经验交流、成果评比和学术活动。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党史研究室2022年重点工作。

1、按时保质完成《中国共产党绵阳市安州执政实录(2021卷)》的编纂出版工作。提前谋划,全面开展资料收集整理,确保年前完成书籍印刷出版。

2、高质量完成《安州年鉴(2022)》的编纂出版工作。全面收集全区各行各业工作情况,按照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关于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对年鉴条目设置、文字表述、图片选用、地图使用、大事记收录等进行规范与完善,切实提升年鉴质量,争创精品年鉴。

3、扎实推进《中国共产党安州历史(1978-2012)》样书核审、图片整理、书号申请等出版发行前准备工作,并及时按照省、市统一安排部署,筹备出版发行工作。

4、有序推进历史文化名镇桑枣镇、雎水镇,中国传统村落桑枣镇红牌村志书编纂出版工作,确保于2022年内完成出版任务;全力推进《雎水镇志》样书审校及中国名镇志的申报工作。

5、督促花荄镇、秀水镇、花荄镇联丰村、塔水镇三泉村等第二批次乡镇和村落制定科学规划,启动志书编纂工作,确保于2025年前完成志书编纂和出版。

6、认真总结安州区第二轮修志工作经验,为启动第三轮修志提前做好准备。

7、进一步挖掘安州区红色人物资源,广泛收集资料、精心编写,高质量完成安州区地方党史人物丛书第五册的编写出版工作,持续丰富安州区红色历史文化读物资源。

8、持续开展《红军在安州》国家正式公开书号的申请及再版编修完善等工作,并加大宣传力度,使其成为安州区红色历史文化教育的有效载体和重要媒介。

9、加强革命遗址保护利用,配合宣传、文广旅、退役军人等部门做好革命遗址和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利用工作,加强对英雄烈士遗物、革命文献档案史料、口述资料的调查征集和研究工作。

10、广泛开展党史“七进+”和方志文化“六进”活动,开展红色法治文化宣传,实施乡风十大行动,推进史志书籍进高校、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

11、用好《红军在安州》《百年大事记》以及口袋书等党史书籍,培养宣讲队伍,发挥新媒体资源优势,充分利用史志安州微信公众号、绵州先锋APP等平台,宣传红色文化和安州优秀传统文化。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部门概况

绵阳市安州党史办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绵阳市安州区党史研究室单位编制数为6名,其中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人员)6名,事业编制0名,工勤编制0名。单位实有在职人员总数6人,其中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人员)6人,事业编制0人,工勤编制0人;离退休0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党史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135.36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党史办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为135.36万元,较2021年的134.74万元增加了0.6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固定资产项目采购支出。

(一)收入预算情况

党史研究室2022年收入预算135.36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5.36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00%,较2021年134.74万元增加了0.62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党史研究室2022年支出预算135.36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80.44万元,占支出总额的59%,较2021年81.32万元减少0.88万元。 项目支出54.92万元,占支出总额的41%,较2021年53.42万元增加1.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党史研究室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5.36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了0.6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固定资产项目采购支出。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5.36万元;支出包括:工资性支出46.56万元、社会保障缴费支出10.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1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8.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34万元,项目支出54.9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党史研究室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5.36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了0.6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固定资产项目采购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工资性支出46.56万元,占34.4%;社会保障缴费支出10.71万元,占7.91%;卫生健康支出2.61万元,占1.93%;住房公积金支出8.11万元,占5.99%;;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34万元,占1.73%;商品和服务支出10.11万元,占7.47%;项目支出54.92万元,占40.57% 。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113.9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职工工资支出及公用办公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救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6.9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3、社会保障和救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4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职业年金;

4、社会保障和救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其他社会保障就只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0.2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

5、医疗卫生(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2.6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8.1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党史研究室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0.4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0.33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公用经费10.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党史研究室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6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6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0。

(二)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较2021年预算减少0.1万元。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党史办开展各项公务活动,主要是保障正常开展业务交流学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1年预算增加(减少)0%。 主要原因是:单位无保留公务用车。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2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党史研究室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较2021年预算数无变化。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党史研究室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10.11万元,主要用于满足机关正常运行的基本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党史研究室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党史办固定资产总额15.88万元。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

2022年部门预算党史办无安排车辆购置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必须有)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病故人员家属的遗嘱生活补助费。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

3-1.单位预算-四川省单位预决算公开—党史办.xlsx.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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