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绵阳市安州区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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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共绵阳市安州区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2021年重点工作
1.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目标绩效管理、督促检查等工作决策部署,负责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负责市委、市政府下达目标的分解、落实、督查、考核工作;负责区委、区政府重要工作目标,各乡镇、工业园区、地质公园管理处、区直部门工作目标的制定、审核、下达、督查、考核、奖励工作。
3.负责对全区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统筹规范和组织实施,分析研究督促检查考核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提出加强、改进、完善目标绩效管理和督促检查工作的建议。
4.负责对各乡镇、工业园区、地质公园管理处、区直部门等实施目标绩效管理。
5.围绕全区中心工作,负责对全区重要工作、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推进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6.负责省、市、区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年度目标任务编制、分解下达、运行监控、督查考评等工作。
7.负责区人大代表建议、区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统筹协调、督查督办和考核评价工作。
8.负责区重点工作推进督导工作组工作计划备案;负责收集、汇总、专报、反馈重点工作推进督导工作组的工作情况和意见建议;负责重点工作推进督导工作组的综合协调、内部管理、考核和联络服务工作。
9.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1.围绕中心提前部署,科学制定目标决策。进一步完善《2021年目标绩效考核办法》,科学拟定《2021年目标考核体系》《2021年全区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确保全区重点工作任务责任落实,分解到位,助推全区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2.完善督查工作机制,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围绕全区工作主线,制定《2021年度督查工作要点》,加大对“三大板块”攻坚、重点项目推进等重点工作的督查督办力度,注重实效。
3.全力实施民生实事项目,践行为民初心。做好2021年民生实事实施项目相关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推动2021年民生实事项目有序实施。
4.从严从实抓好巡视问题整改工作。强化责任落实、督导调度,突出“四个强化”确保巡视整改工作落实落地。
5.抓好机关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创新开展“主题党日+”等体现时代特色的活动,狠抓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
6.继续做好重点工作推进督导工作组管理服务工作。加强对牵头单位的统筹协调,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工作推进督导工作组的日常监管,统筹安排推进相关工作,确保重点工作推进督导工作组有序高效运行。
7.抓实抓细联系贫困户脱贫工作。充分发挥帮扶作用,帮助联系户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效。
中共绵阳市安州区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为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
中共绵阳市安州区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单位编制数为7名,其中公务员编制(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7名,事业编制0名,工勤编制0名。单位实有在职人员总数6人,其中公务员编制(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6人,事业编制0人,工勤编制0人;离退休0人。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绵阳市安州区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2.7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3.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58万元。中共绵阳市安州区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2021年收支总预算302.71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5.79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重点工作督查组专项经费。
中共绵阳市安州区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2021年收入预算302.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2.71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00%,较2020年338.5万元减少35.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较2020年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较2020年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较2020年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
中共绵阳市安州区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2021年支出预算302.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71万元,占支出总额的23.36%,较2020年增加1.21万元。项目支出232万元,占支出总额的76.64%,较2020年减少37万元。
中共绵阳市安州区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02.71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35.79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重点工作督查组专项经费。
收入包括:收入包括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2.7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3.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58万元。
中共绵阳市安州区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2.71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35.79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重点工作督查组专项经费。
行政运行51.14万元,占16.89%;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28万元,占75.33%;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万元,占1.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4万元,占3.18%;卫生健康支出2.35万元,占0.78%;住房保障支出7.58万元,占2.5%。
1.行政运行2021年预算数51.1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车改公务交通补贴、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21年预算数228万元,主要用于重点工作督查组、督查工作、考核工作、威马项目推进工作、扬尘治理工作等专项工作支出。
3.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1年预算数4万元,主要用于2020年工作会专项工作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1年预算数为9.64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
5.医疗卫生(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2.3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7.5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中共绵阳市安州区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0.7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11.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
中共绵阳市安州区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无。
(二)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较2020年预算不变。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中共绵阳市安州区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开展各项公务活动,主要是保障正常公务接待使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和2021年均无预算经费。
本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1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中共绵阳市安州区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较2020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均无预算经费。
中共绵阳市安州区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中共绵阳市安州区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11.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车改公务交通补贴、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021年,中共绵阳市安州区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安排政府采购预算9.1万元。
截至2020年底,中共绵阳市安州区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固定资产总额17.6646万元,单位无车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车辆购置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1年区委目标绩效办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6个,涉及财政资金232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1.督查工作经费(包含重点工作督查经费)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差旅费(全年共计480人次)2.4万元、资料印刷费(文件打印、宣传制作、图册印制)3.6万元、培训经费1.2万元、车辆租赁经费(40次)0.8万元。通过明察暗访、日常督查等方式,充分提高全区督查水平,保障2021年督查工作顺利完成。
2.考核工作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租赁28次0.56万元、资料印刷费(文件打印、宣传制作、图册印制)2.4万元、培训费(80人次)0.96万元、差旅费(下乡开展考核工作216人次)1.08万元。通过日常考核、会议培训等方式,确保2021年目标考核工作落地落实。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5.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本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