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安州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安州区发布时间:2022-01-26 14:45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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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要求的通知》(川办便函〔2021〕306号)要求,编制绵阳市安州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安州区紧紧围绕“十四五”规划、办事服务标准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重大决策透明化、疫情防控常态化、民生实事便利化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着力重点,提升主动公开实效。

印发《绵阳市安州区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和落实要求。全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发布信息3393条,其中,乡村振兴信息61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信息145条,民生实事信息377条,疫情防控信息130条;解读政策文件22个,发布阳光政务9期,新闻发布会7次,回应咨询与答复157条,其它信息2485条。

(二)执行规范,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法定时限、标准文本履行答复程序,依法依规、慎重稳妥地对依申请公开予以答复;强化依申请公开标准化管理,完善受理、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制度规范。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本年办结11件,其中,予以公开4件,不予公开3件,其他处理4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行政复议2件,其中,其他结果2件。行政诉讼0件。

(三)优化机制,汇集政府信息管理合力。

坚持“三审”制和读网制,落实日常读网和系统扫描纠错责任;强化运维管理,对照政府网站检查指标常态化开展监管工作;深入实施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工作流程和公开平台规范化、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加强重点政务信息管理,完善政策解读制定、审核机制,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解读质量和效果进一步提升。

(四)强化支撑,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用好市级平台,开展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网站与绵阳市网站集约化平台数据整理补充维护。全年采编动态信息6000余条,发布各类信息10000余条,通过政务ITV平台发布信息500余条。

开展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登记备案、规范注销、监管运维服务,完成账号核查补报、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政务新媒体实时监测等工作。现有正常运营政务新媒体10个,正在走备案程序政务新媒体2个,规范注销政务新媒体23个。

(五)落实责任,完善监督保障措施。

持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聚焦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维等,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兼)职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明确工作要求、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实行月检查、季通报、年考核管理方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地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2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316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7651

行政强制

4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66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

0

0

0

0

0

3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1

0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2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三审”制度落实不到位。个别单位公开政府信息时表述性错误、文字错漏情况偶有发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不突出。对于公众迫切需要了解、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过程公开关联度不高,与“群众关心什么就公开什么”还有差距。下一步着力从以下方面予以改进提升。

(一)强化主动公开意识。深化对《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推动各单位按照国务院、省市相关要求抓好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落实。明确各单位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履行政府信息撰写、审核、发布职责。开展典型案例警示,对发布不及时、公开政府信息问题频发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二)狠抓审核制度落实。健全工作人员校对、办公室主任审核、分管领导审发的信息“三审”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流程一级一级落实到位,杜绝出现文字错漏和表述性错误。严格执行《保密法》相关规定,坚持“谁公开、谁审查”,“事前审查、依法审查”的原则,落实信息提供部门自审、信息公开机构专门审查、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工作责任。

(三)厘清信息公开法律界限。厘清公开与不公开的法律界限,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是例外”“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加强与司法部门协调,推进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与《保密法》《档案法》等法律法规步调一致,确保“主动公开不需要理由,不主动公开需要说明理由”,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相关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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