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安州区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相关规定,特编制《绵阳市安州区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报》电子版通过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网站(www.anzhou.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安州区花荄镇银河大道,安州区人民政府行政大楼341号;联系电话:0816—4336078)。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安州区认真贯彻执行《条例》,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深化公开内容、健全公开平台、拓展公开渠道,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突出主动公开,持续推进政务公开阳光透明。
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实施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化建设,建成标准统一、格式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全年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51条,其中概况信息52条、人事信息7条、财政信息144条、政策文件205条、动态信息1723条、监管执法信息115条、其他信息1305条。
二是编制基层政府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对照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区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在政府网站建设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2个专栏,实行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
三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回应社会关切。狠抓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着力抓好减税降费、生态环境、脱贫攻坚、教育改革、疫情防控等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有关信息2200余条。发布决策类信息400余条。公开重大项目信息120余条。发布规范性文件12个。进一步优化政府网站政民互动栏目建设,强化解读回应,解读政策文件9个,发布阳光政务10期,新闻发布会专栏发布重要新闻3次,发布咨询与答复101条,回应政务舆情78条,推送书记区长办件27条。全年通过政府网站开展意见征集、网上调查14次。
(二)规范办理程序,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程序,落实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的办理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标准文本履行答复程序,依法依规、慎重稳妥地对依申请公开予以答复,确保依申请公开的严肃性、统一性、时效性。今年以来,全区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条,回复8条,其中,予以公开8条;不予公开0条。产生行政复议0个,行政诉讼0个。
(三)拓展公开平台,构建多渠道信息供给体系。
一是加强政府网站运维管理。做好网站集约化平台向市本级迁移后的各项数据整理补充和衔接维护,对政务公开和办事服务频道进行重新规划建设。加强政府网站日常监管,建立政府网站日常监测机制,落实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管工作,采取重点栏目每日监测、普通栏目日常抽查、全网站站点24小时值班值守等方式,全力保障政府网站安全运行。同时,对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网站检查考核指标,常态化开展全面排查、整改落实。全年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维护更新政民互动、政务公开等各个栏目,采编发布动态信息6000余条。
二是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发展。完成安州新媒体矩阵建设,由今日安州、法治安州、安州文旅等13个政务新媒体组成,已在政府网站上集中展示,并按照上级要求在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登记备案、实时动态更新。完善政务新媒体日常监测机制,落实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管,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全年全区13个政务新媒体发布政务信息3000余条。
三是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政务ITV平台建设,及时推送区委区政府重要决策、工作部署、工作动态,扩大政府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全年发布信息450余条。利用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等场所设立政务公开查阅点,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方便社会公众通过各种渠道获取所需信息。
(四)强化政府信息管理,促进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一是公开模式常态化。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督促落实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事关民生的重要政务活动信息在活动结束后24小时内上网公开,规范性文件在纸质公文印发后3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机构职能、统计综述、概况简介等基本信息应按信息产生的时间适时更新。
二是公开流程规范化。对主动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做到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及时公开,并对制定依据、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等进行解读,根据文件的立改废情况进行实时整理更新。组织区域各乡镇、各部门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梳理政务公开事项,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在政府网站集中展示,实行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不断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三是公开内容标准化。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建立起以分管领导审发、办公室主任审核、工作人员校正的信息三审制度。按照“谁公开、谁审查”,“事前审查、依法审查”的原则,对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合法性审核,确保信息提供部门自审、信息公开机构专审工作落到实处。
(五)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障。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落实监督考核。印发《关于调整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明确区政府办为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健全监督管理考核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含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常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网站与新媒体日常监管,持续开展季度监测,对发现的问题予以及时通报并全力抓好整改。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抓好业务培训。依托常态化培训机制,组织各单位党政办公室主任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集中学习国家、省相关政策法规及市级有关文件精神,明确全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聚焦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等内容,开展政务公开网络视频培训120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2 |
12 |
125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58 |
-1 |
33561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05 |
+5 |
36184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284 |
-98 |
16183 |
|
行政强制 |
178 |
-6 |
523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04 |
5890.36万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 |
0 |
0 |
0 |
0 |
0 |
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七)总计 |
8 |
0 |
0 |
0 |
0 |
0 |
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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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个别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方面的投入不足,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更换频繁,谋划政务公开工作不够主动。下一步,我区将着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定期组织专兼职人员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熟悉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范围和程序,切实提升从业人员业务水平。
二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提升。一些工作人员没有认清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缺乏主动公开意识。下一步,我区将加强督查和指导,落实月检查、季通报、年考核的评估机制,逐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考核分值权重,切实加强各单位信息公开的主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