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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2023-11-13 19:32 作者:塔水镇  来源:塔水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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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县级 乡、村级
1 财务信
财务信息 财务管理及监督办法、
年度经费预决算信息、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塔水镇政府 ■政府网站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2 招生管理 学校介绍 办学性质、办学地点、办学规模、办学基本条件、联系
方式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
作日内
塔水镇政府 ■政府网站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3 招生政策 各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随迁子女入学办法;部分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
等特殊需求的政策解读等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塔水镇政府 ■政府网站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4 学生管理
义务教育学 生资助政 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塔水镇政府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 村公示栏(电子屏)
5 教师管理
教师职称 政策、通知、学校拟推荐人选名单、结果
、最终结果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
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信息形成(变更) 3 个工作日内,公
示时间不少于7 个
工作日
塔水镇政府 ■政府网站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