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无障碍 | 适老版

(十四)城市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2023-11-14 11:03 作者:雎水镇  来源:雎水镇
字体:【    】 打印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县级

乡、村级

1

农业

对未按规定建立、保存或者伪造农业产品生产记录的处罚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233号)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绵阳市安州区雎水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2

对破坏或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的处罚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57号)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绵阳市安州区雎水镇人民政府

3

对未按照规定登记、使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处罚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3号)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绵阳市安州区雎水镇人民政府

4

农业

对违规饲养犬只的处罚

 

《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国务院令第567号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绵阳市安州区雎水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