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区本级
(十六)市政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表示必选项,“□”表示可选项)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 群体 | 主动 | 申请 | 县级 | 乡级 | ||||||
1 |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 | 城市园林绿化行政审批 | 对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等审批事项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流程、法定依据、受理机构、办理结果 |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区住建局 | 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报纸、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 | √ | √ | √ | |||
城市园林绿化行政处罚 | 对违规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砍伐城市树木、迁移古树名木等城市绿化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内容、处罚依据、处罚流程和实施机关。对城市绿化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结果 | 《城市绿化条例》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报纸、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