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无障碍 | 适老版

(十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2023-09-05 02:41 作者:  来源:住建局
字体:【    】 打印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  时限 公开  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表示必选项,“□”表示可选项)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体 主动 依申请 市级 县(区)级
  法规政策 国家层面法规政策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区住建局 ■政府网站
地方层面法规政策件 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
  征收 启动要件 征收项目符合公共利益的相关材料。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590号令;《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绵阳市市辖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住建局 ■其他_ 申请人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590号令;《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绵阳市市辖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住建局 ■其他_ 申请人
房屋调查登记 入户调查通知;调查结果;认定结果。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590号令;《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绵阳市市辖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区住建局 ■入户/现场 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拟订 论证结论;征求意见情况;根据公众意见修改情况。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590号令;《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绵阳市市辖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安州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区住建局 ■其他_ 申请人
房屋征收决定 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包括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590号令;《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绵阳市市辖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区住建局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在征收范围内
  评估 房地产估价机构确定 房地产估价机构选定或确定通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590号令;《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绵阳市市辖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区住建局 ■入户/现场 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
被征收房屋评估 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590号令;《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绵阳市市辖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1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区住建局 ■入户/现场
  补偿 分户补偿情况 分户补偿结果。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590号令;《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绵阳市市辖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区住建局 ■入户/现场 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
产权调换房屋 房源信息;选房办法;选房结果。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590号令;《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绵阳市市辖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区住建局 ■入户/现场 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公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590号令;《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绵阳市市辖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区住建局 ■入户/现场 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