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安州区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绵安府办函〔2021〕34号
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绵阳市安州区防止耕地“非粮化”
稳定粮食生产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川办便函〔2021〕28号)和《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2021〕—6号)要求,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确保粮食安全,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财政局牵头制定了《绵阳市安州区防止“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重点任务清单》,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始终绷紧国家粮食安全这根弦,着力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将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切实防止耕地“非粮化”。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要做好本任务清单的监督检查,每半年牵头汇总评估重要任务推进情况和成效,重要情况及时报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要严格落实粮食安全政治责任,以乡镇为单位,组织开展耕地资源摸底调研,建立撂荒地、耕地“非粮化”问题专项清理整改台账,切实保障粮食稳产增产。请各乡镇于 2021年5月 25日前将落实情况报区政府,并抄送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财政局。
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 5月24日
(联系人:王武;联系电话:18080255166)
绵阳市安州区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重点任务清单
序号 |
重点任务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负责人 |
联系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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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真履职尽责,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倾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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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 |
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 |
长期 |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阮涛 区农业农村局党委委员张德华 |
区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保护股李丹 4338332 区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股陈小明 137780669491 |
1 |
明确 耕地 优先序 |
1.2 永久基本农田优先、重点发展水稻、小麦、玉米、马铃薯等粮食作物,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油料、蔬莱等农产品和饲草饲料生产。 |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
长期 |
区农业农村局研究员唐永辉 |
区农业农村局粮油股王武18080255166 区农业农村局兽医兽药股邓松 15882858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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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耕地在优先满足粮食和食用农产品生产基础上,适度用于非食用农产品生产,对区场明显过剩的非食用农产品,要加以引导,防止无序发展。 |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
长期 |
区农业农村局研究员 唐永辉 |
区农业农村局粮油股王武180802551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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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配合省级相关部门开展全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情况“回头看”,重点检查耕地性质发生改变、不符合划定标准等问题,并要求相关县区区及时予以剔除并补划。 |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局、 区自然资源局 |
长期 |
区农业农村局研究员 唐永辉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阮涛 |
区农业农村局粮油股王武18080255166 区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保护股李丹 4338332 |
2 |
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 |
2.2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要重点投向粮食生产功能区,相关农业资金优先安排支持粮食生产功能区,鼓励作物一年两熟的粮食生产功能区至少种植一季粮食,种植非粮食作物的要在一季后恢复粮食生产。 |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
长期 |
区农业农村局党委委员张德华 |
区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股陈小明 137780669491 区农业农村局粮油股王武180802551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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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严禁违规占用粮食生产功能区,粮食生产功能区要种植目标作物。对符合有关规定确需占用的,要及时调整、补足,确保数量不减、质量不降。不得擅自调整、不得违规建设种植和养殖设施、不得违规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不得超标建设农田林网,新增违规占用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 区自然资源局 |
长期 |
区农业农村局研究员 唐永辉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阮涛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吴刚 |
区农业农村局粮油股王武18080255166 区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保护股李丹 4338332 区自然资源局执法大队 陈强 43383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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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稳定粮食种植面积 |
3.1 开展耕地撂荒治理。配合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每年 1月、6月开展耕地撂荒督查,及时整改省厅通报的有关情况;对连续 2年以上撂荒耕地,未复耕前暂停各项农业补贴政策。鼓励通过土地股份合作、流转经营、代耕代种等方式对撂荒耕地进行复耕复垦。 |
牵头单位: 区农业农村 局、区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区统计局 |
长期 |
区农业农村局机关党委书记李晓玲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阮涛 |
区农业农村局 农经站站长王博 15928218929 区自然资源局 自然资源保护股股长李丹43383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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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坚持良田粮用,重点将种粮食的耕地纳入高标准农田规划建设。 |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
长期 |
区农业农村局党委委员张德华 |
区农业农村局 农田建设股陈小明1377806694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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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着力建成一批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的口粮田,明确粮食种植面积底线,确保面积不减少、产能有提升、产量不下降,稳定和提升粮食自给率。 |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
2025年 |
区农业农村局党委委员张德华 |
区农业农村局 农田建设股陈小明1377806694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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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有序引导工商资本下乡 |
4.1 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从事良种繁育、粮食加工流通和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等。 |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区发改局 |
长期 |
区农业农村局党委委员陈祥全 |
区农业农村局 计财股李隆斌130882591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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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建立健全工商资本流转土地资格审查和项目审核制度,对违反产业规划和土地利用优先序原则大规模从事“非粮化”生产的项目按照权限不予审批,对正在实施的项目立即予以纠正,对已完成的项目立即停止享受各类财政补贴政策。 |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区财政局 |
长期 |
区农业农村局机关党委书记李晓玲 |
区农业农村局 农经站王博15928218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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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严禁占用 永久基本 农田种树 挖塘 |
5.1 严禁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树挖塘。对存量问题,通过制定的相关政策措施,分类处理,逐步减少存量;对正在进行的“非粮化”行为立即予以纠正、制止,坚决遏制增量。 |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
2022年 |
区农业农村 局党委委员张德华 |
区农业农村局 农田建设股陈小明1377806694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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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利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稻田综合种养,应当以不破坏永久基本农田为前提,沟坑占比要符合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通则标准。 |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
长期 |
区农业农村 局总农艺师 陈锐 |
区农业农村局 渔政水产站唐琪13508110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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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化激励约束,落实粮食生产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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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严格落实 粮食安全 省长责任 制 |
6.1 出台相关文件,将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确保全市稳定粮食生产 面积。 |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
2021年 |
区农业农村 局研究员唐永辉 |
区农业农村局 农技中心、粮油股王武180802551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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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从实际出发,对现有“非粮化”情况要摸清底数,按照因地制宜、宜粮则粮、宜经则经的原则,稳妥搞好分类处置,鼓励腾退低效经果林恢复种植粮食,逐步减少耕地“非粮化”存量。 |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区自然资源 局、区统计局 |
2025年 |
区农业农村局研究员唐永辉 |
农业农村局 农技中心、粮油股王武180802551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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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抓好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中耕地“非粮化”、耕地撂荒考核任务的工作落实,防止耕地“非粮化”、耕地撂荒出现趋势恶化。对耕地“非粮化”、耕地撂荒趋势出现恶化的乡镇,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结果进行“一票否决” |
牵头单位: 区农业农村 局、区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区统计局 |
2021年 |
区农业农村局研究员唐永辉 |
区农业农村局 农技中心、粮油股王武180802551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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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落实粮食主产乡镇政府领导分级述职制度,乡镇政府领导每年底要向区政府报告抓粮食生产履职情况,对履职不力的要进行约谈。 |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局 |
2021年 |
区农业农村局研究员唐永辉 |
区农业农村局 农技中心、粮油股王武180802551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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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完善粮食 支持政策 |
7.1 认真落实产粮大县奖励政策和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 |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配合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
长期 |
区财政局副 局长向元平 |
区财政局 经济建设股股长李然 4338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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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在区级统筹的土地出让收益中安排一部分,用于发展粮食生产。 |
牵头单位: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配 |
长期 |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陈祥全 |
区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股 李隆斌 130882591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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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将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产生的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优先用于农田建设再投入和债券偿还、贴息等。 |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 自然资源局 |
长期 |
区农业农村 局党委委员张德华 |
区农业农村局 农田建设股陈小明1377806694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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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落实对种粮主体的政策激励,继续组织实施种粮大户补贴政策,对50 亩以上种粮大户按规定予以扶持。大力推进代耕代种、统防统治、土地托管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中央、省安排的农业社会化服务资金,50%以上要用于粮食生产。 |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配合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
长期 |
财政局副 局长邹建明 |
区财政局 农业农村股股长刘阳 4338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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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继续实施稻谷补贴和最低收购价政策。 |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局 |
长期 |
区农业农村 局研究员 唐永辉 |
区农业农村局 农技中心、粮油股王武180802551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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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市、区两级产业发展项目优先安排粮食生产,逐年增加粮油生产发展资金总量和占比。 |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
长期 |
区农业农村局党委委员陈祥全 |
农业农村局 计划财务股李隆斌130882591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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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积极参与省级粮油现代园区培育,积极申报省级粮油现代农业星级园区。 |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
长期 |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曾勇 |
区农业农村局 特色产业与园区股刘鹰13881192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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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落实农机购置补贴和农机作业补贴。积极开展水稻机插、机播、机收,玉米籽粒机收等示范推广,加快全区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着力提升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 |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
2025年 |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曾勇 |
区农业农村局 农机推广站刘明139801352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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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着力为从事粮食生产、加工的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提供政策性融资担保,支持粮食生产、产后烘干、加工设施、延长产业链条,提升经营效益。 |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配合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金融工作局 |
2025年 |
区财政局副局长 邹建明 |
区财政局 金融协调股股长刘婉秋 43386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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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加强耕地 种粮监测 |
8.1 督促乡镇及时整改、处置省级相关部门通报的耕地种粮监测问题 |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统计局 |
长期 |
区农业农村 局研究员唐永辉 |
区农业农村局 农技中心、粮油股王武180802551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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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按照省级相关部门安排,组织开展“两区”目标作物遥感监测试点,探索“两区”目标作物种植管理信息化。 |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统计局 |
2025 年 |
区农业农村 局研究员唐永辉 |
区农业农村局 农技中心、粮油股王武180802551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