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塔水镇“1·26”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21-04-13 10:22文章来源: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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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安府函〔2021〕9

 

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塔水镇“1·26”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善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地质公园管理处,区级各部门:

2021年1月26日,塔水镇发生一起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为妥善做好善后处置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现成立塔水镇“1·26”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长:王绍春  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

副组长:张小良  区公安分局政委

曾维平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杰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陈世勇  塔水镇人民政府镇长

邹建新  区交警大队大队长

 员: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住建局、区卫健局塔水镇相关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塔水镇人民政府,统筹协调开展事故善后处置工作。

 

 

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