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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安州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选聘绵阳市安州区第二届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的通告

来源: 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时间:2024-04-19 10:50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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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凝聚社会共识、汇聚发展合力,充分发挥各方力量对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监督作用,努力打造“全省一流、全市领先”营商环境,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营商环境监督工作的通知》绵安营商办〔2022〕8号文件精神面向社会选聘绵阳市安州区第二届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从发布之日起,截至2024年5月15日止

二、选聘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代表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代表,市场主体代表新闻媒体代表专家学者代表基层群众代表以及其他有关社会人士。

三、选聘方式

(一)个人自荐。由本人填报《绵阳市安州区第二届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自荐表》(附件1),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单位推荐。邀请区人大、区政协、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目标绩效办区总工会、区工商联相关单位进行推荐由推荐单位填报《绵阳市安州区第二届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推荐表》(附件2),并提交至区营商办

四、选聘条件

(一)坚持原则、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廉洁自律,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

(二)支持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熟悉和了解相关行业或系统内涉及营商环境建设有关情况,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关心市场主体,密切联系群众,热心监督工作。

(三)具有较强的问题分析和语言表达能力,善于发现问题,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问题,并能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五、监督职责

(一)对我区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扩大开放、招商引资、政务服务、监管执法、政商关系等涉及营商环境建设相关领域进行监督。

(二)及时反馈社会各界对营商环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反映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

积极参加区营商办组织的相关培训、座谈、调研等活动。

宣传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有关政策措施及工作成效

(五)落实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委托的其他监督事项。

六、工作要求

(一)保守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以及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和不应公开的信息。

(二)不得以监督员名义从事与营商环境监督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接受被监督单位的宴请、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

(三)不得利用工作便利为本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履职过程中,遇到利益冲突情形时,主动申请回避。

七、聘任期限

监督员的聘任期限为两年

八、聘任办法

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谈话了解、实地走访等方式对自荐人员和单位推荐进行资格审查,择优选定20名候选人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颁发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聘书和工作证

联系人:易行   

联系方式:0816-4368297

联系邮箱:1623385689@qq.com

 

附件1.绵阳市安州区第二届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自荐表

      2.绵阳市安州区第二届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推荐表


 

 

绵阳市安州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18

 关于选聘安州区第二届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的通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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