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绵安府复决〔2022〕2号
申请人:庄某
被申请人:绵阳市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张小平,局长。
地址: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建安路7号。
申请人庄某对被申请人绵阳市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12315平台关于某公司的举报处理决定不服,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于2022年2月10日予以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自愿撤回该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行政复议终止。
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