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农办、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四川省乡村振兴先进市一次性奖补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绵农领办〔2023〕25号)文件要求,为落实2022 年度四川省乡村振兴先进市一次性奖补资金农业龙头企业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支持方向
鼓励优势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对达到一定经营规模、增长势头良好、市场优势明显、带农增收能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在产业链延伸(多产整合)、产能提升、包装上市、创新技改等方面予以支持。
二、申报条件
(一)依法在绵阳市行政区域内设立,以农产品生产、加工、 流通和农业休闲观光、农业社会化服务为主业,具有独立法人资 格的市级及以上龙头企业。
(二)企业 2022 年营业收入达到 5000 万元以上(以上报全国乡村产业监测与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和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三)近 2 年无不良信贷记录。
三、申报主体
辖区内市级及以上龙头企业申报。
四、申报资料
请符合条件的市级及以上龙头企业,于 6月 2 日17:00前报送《2022年度四川省乡村振兴先进市一次性奖补资金 XXX 项目实施方案》(模板附后)(一式8份)至区农业农村局特色产业园区发展股217。
五、补助标准
单个项目财政资金支持不超过20%,最高补助不超过 200 万元。项目资金不得用于兴建楼堂馆所、平衡预算、偿还债务、购置车辆、发放人员工作补贴等与项目建设无关的支出;不得用于论证审查、规划编制等项目管理工作经费。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绵阳市安州区农业农村局 吴康明
联系电话:6155958
附件:2022 年度四川省乡村振兴先进市一次性奖补资金 XXX 项目实施方案
2022年度四川省乡村振兴先进市一次性
奖补资金XXX项目实施方案
(模板)
一、基本情况
实施项目的基础条件、产业现状、优势及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紧迫性等。
二、思路、目标及规划布局
项目建设思路、目标及布局等。
三、建设内容
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量化、细化,达到实施方案深度)。
四、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应详细说明申请财政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整合资金、企业自筹资金等情况。
五、资金概算
项目总投资及具体构成。
六、资金用途与标准
使用方向、环节及具体技术标准(文字+图表)。
七、预期效益
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
八、实施时间及进度安排
项目实施进度安排等。
九、保障措施
组织领导、工作机制、监督管理、政策扶持、指导服务、技术支撑等方面。
十、相关附件
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以下资料:
1.土地使用证明(加工、流通及农业设施用地)或土地租赁、承包协议(养殖、种植项目用地)。
2.环保部门出具的意见或证明材料(养殖项目、加工项目)。
3.自筹资金来源证明,上级资金文件、县级财政投入承诺函或资金文件等。
实施主体涉及企业的,还应提供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 税务登记证、由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项目产品涉及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书。